苗栗地檢署在去年九合一大選積極查賄,去年底一口氣對包括縣長鍾東錦、縣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在內的14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近日首宗判決出爐,通霄鎮第一選區無黨籍鎮代當選人、吳珮均被判當選無效,讓苗檢首勝到手。全案可上訴。
吳珮均買票案由檢察官蕭慶賢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共同偵辦。檢調查出,吳珮均在去年11月,到林姓樁腳住處交付5萬元,除拜託林男投票支持她以外,另委託林男幫忙買票。
結果林男分別在11月14、18日,各拿1000元、3000元赴薛姓、張姓選民住處,以每票500元價格買下「全家票」。林姓樁腳及選民已坦承並將5萬元賄款繳回,檢方去年12月5日將吳女等人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另在12月23日向地院民事庭對吳女提出當選無效。
本件賄選刑事案件仍在法院審理,吳女面對地院當選無效訴訟,並未否認檢方起訴事實,要求法院依法判決。由於法院審酌檢方查證詳盡,加上吳女亦不爭執檢方主張事實,讓此案不到3個月就做出判決。
檢方針對這屆九合一大選提出14個當選無效之訴,首宗判決就奪下勝利。眾所矚目的是,檢方另對鍾東錦等人提當選無效之訴,而縣長落選人徐定禎也加碼提出自訴,全案仍在苗栗地院大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