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昨日(3/2)召開猴痘專家會議,針對疫苗和藥物施用對象擴大建議結論。首先在疫苗部分,原先建議接種對象只有實驗室中培養病毒的人員,但討論後為了建立社區猴痘防火牆,所以擴大三類對象。
對於暴露前預防接種方面新增政策如下:
第一,實驗室人員擴大放寬,不限病毒培養人員。
第二,曾與確診者有過性接觸,但未曾接種過暴露後預防(PEP)疫苗者,新增可於健康監測期滿後接種。
第三,近6個月內曾有高風險性行為者,例如多重性伴侶、性交易服務農、於營業場所發生性行為者、性病患者等,都在這次新增的擴大對象中。
羅一鈞提到,猴痘疫苗接種方式也新增18歲以上族群可使用「皮內」注射方式,所需的劑量僅為皮下注射的1/5,但有嚴重免疫不全者或蟹足腫病史者,還是建議採取「皮下」注射方式接種。
對於暴露後預防接種方面,羅一鈞表示與指標個案有高暴露風險密切接觸者,以皮下注射方式接種,並放寬到最後一次暴露後14天內接種,但還是建議在4天內就能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