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膨壓力未減,加上國內出現蛋荒,財政部今(24日)宣布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持續免徵營業稅;同時,減徵汽油、柴油與水泥貨物稅,並調降牛肉、奶粉、奶油與小麥等貨品關稅稅率,也呼籲營業人及進口業者將降稅利益如實反映、降低相關商品售價,反映政府穩定物價美意。
財政部說明,行政院核定公告自去年2月7日起至今年3月31日止,免徵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營業稅,儘管去年下半年起,國際黃豆、小麥、玉米等進口價格自高點逐步回跌,但相關進口物資價格仍相對偏高,又俄烏戰爭僵持、中國大陸經濟復甦恐造成通膨再現等,進口原物料價格仍有上漲風險,因此,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會議指示延長降稅措施3個月,
同時,為了紓緩大宗物資價格偏高壓力,減輕國內廠商營運成本負擔,行政院也決定,繼續調降繼續機動調降汽油、柴油與卜特蘭一型水泥3項貨物稅應徵稅額,以及機動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關稅稅率。
財政部表示,依貨物稅條例第7條與第10條及關稅法第71條規定,自今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汽油由每公升徵收6.83元調降至4.83元,降幅29.3%;柴油由每公升徵收3.99元調降至2.49元,降幅37.6%;卜特蘭一型水泥由每公噸320元調降至160元,降幅50%。
至於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關稅稅率也持續調降,牛肉由每公斤10元調降為5元、烘焙用奶粉由10%調降至5%、奶油由5%調降至2.5%、無水奶油由8%調降至4%,降幅均為50%;另外,小麥由6.5%調降至免稅,降幅100%。
財政部也提醒,配合本次降稅措施的實施期間,國產汽油、柴油及水泥適用期間,依貨物稅條例第2條規定,以出廠日為準;其他進口貨物適用期間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
又按照關稅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所稱的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係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