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14日)質疑,針對行政院提出的「疫後特別條例」挹注範圍包含勞健保、台電等等,唯獨漏了「退撫基金」,批評備受差被待遇。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退撫基金的撥補本來就有法規明定,且民國111年預計撥補金額為台幣404億元,撇清獨漏之說。
全教總理事長理事長侯俊良說明,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把勞健保、全民普發現金等都含括在挹注範圍內,卻獨漏退撫基金部分,「還沒有通過改革的勞保都放進去了,那已經把年金改革,公教退撫都已經改革完,為什麼會獨獨漏掉?」無法接受接受這種差別待遇。
對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下午透過新聞稿說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均明定退撫基金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且各級政府調降退休所得及優惠存款利息所節省的經費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以111年公、政、教退休(職)人員調降退休所得來說,節省退撫經費應挹注退撫基金金額,公(政)務人員計約181億元、教育人員計約223億元,目前已請考試院、行政院會同確定中,預計在112年3月1日前能公布結果。
另外,人事行政總處進一步說明,自107年至111年,應挹注退撫基金金額已經累計約1,504億元。
人事總處進一步表示,為因應112年7月1日實施公教人員新退撫制度致現行退撫基金提早用罄之財務缺口,總統蔡英文在112年1月11日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中,明定由政府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自新退撫制度實施之日起,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而且政府依上述規定完成撥補後,應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接續分年編列預算撥補現行退撫基金。上述修正規定定自112年7月1日施行。
人事總處說明,現在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將透過上開規定機制,由年金改革所節省經費及由政府分年編列預算挹注退撫基金,以達基金財務永續,保障公教人員退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