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統計,去年底全國汽機車數量逾2284萬輛,其中高雄市連續8年增加,至去年底已突破300萬輛,僅次於新北的332萬多輛,居全國第二;高雄市警察局統計去年全年度汽機車違規停車近42萬件,又以併排停車6萬4350件為最大宗。
高市警局統計,111年全年度取締汽機車違規停車計41萬8244件,其中佔違規停車總取締件數15.39%的就是併排停車,計6萬4350件,而在公車停靠區違停數達1萬1574件(佔2.77%)以及路口10公尺內違規停車計5萬2433件(佔12.54%)。
警方進一步指出,民眾多因貪圖一時之便,未找合法地點停車,不僅造成市區道路違規停車亂象,更因違停影響來往車流動向及用路人視線,提高肇事風險,影響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甚鉅。
市警局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56條規定,就「臨時違規停車」及「違規停車」等多種違規態樣,都定有處罰明文,不過交通執法對於防制交通事故非唯一方式,仍有賴民眾深植交通安全及法治觀念始為根本之道。
警方強調,為確保道路順暢、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將持續針對併排停車、違停公車停靠區及路口10公尺內停車等違規行為落實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