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長陳明通今天委託律師發聲明,指余正煌寄給他的研究計畫和論文「研究設計絕大部分來自林智堅」。余正煌律師團今晚也立刻發聲明反轟陳明通「荒謬」,除強調林智堅主張的文字沒有「註釋」,是因為這些文字是余寄給陳明通前刻意抽掉的,陳明通不應為了袒護林智堅而失去身為人師應有的風範格調。
陳明通今天發聲明力挺林智堅沒抄襲,還提出林智堅2016年2月1日研究計畫、調查官余正煌同年3月8日研究計畫及余正煌同年7月21日碩士論文的「對照表」,以20頁長篇洋洋灑灑的佐證「余正煌的研究計畫、碩士論文應源自於林智堅更早的研究計畫」。余正煌律師團晚間立刻發表6點聲明回嗆。
余正煌律師團指出,余正煌的碩士論文都是自己寫的,不存在任何部分為抄襲林智堅所稱「公版」之情形。而林智堅所主張的2016年2月1日撰寫的文字,均為余正煌撰寫後交給陳明通,然為避免被他人抄襲而將以APA註釋部分移除,故林智堅2016年2月1日所稱的初稿均無任何APA註釋。
律師團表示,陳明通於1月12日所發聲明稿,稱「只是余稱加一點文獻檢討,並引註」云云,純屬無稽。蓋凡寫過文章或論文者均知,一篇沒有註釋的文章,是不可能知悉該段文字的出處,更不可能大海撈針的把引用文章找出來,此乃常識問題,不懂身為一個教授、且貴為國安局長之人,竟提出此種看法。
此外,陳明通為本案利害關係人,更事涉自身退休前擔任台大教職之正當性,本應尊重台大內部調查,並靜候法院審理釐清,自不應為左袒林智堅,一再書立聲明稿、透過媒體放話,而有失身為人師應有的風範格調。
律師團指出,退萬步而言,倘陳明通主張2016年2月1日來源為陳明通撰寫之「公版」,而此「公版」整篇欠缺註釋下,身為台灣大學資深教授,豈非自認大量抄襲其他學者之著作而未有引註。如此說法顯然荒謬至極。
最後,律師團也痛批,陳明通身為國安局長,在國際情勢動盪、兩岸情勢不穩,卻以私害公未了林智堅的論文,傾全力對付余正煌,恐與身兼國安局長之重責有違,務請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