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深陷論文門風暴,國安局長陳明通今天大動作發表聲明澄清全案來龍去脈,並提出「20頁對照表」,鉅細靡遺的比對林智堅2016年2月1日研究計畫、調查官余正煌同年3月8日研究計畫及余正煌同年7月21日碩士論文,以用來佐證「余正煌的研究計畫、碩士論文應源自於林智堅更早的研究計畫」,而這些證據已提交法院參考。
陳明通今天委託律師陳昱龍發表聲明,強調媒體今天報導余正煌委任律師表示,當初余正煌把論文初稿寄給他時,刪除引註部分,所以他寄給林智堅時,或許林智堅抄的時候沒有注意,才沒發現引註問題,可證林智堅抄襲事實非常明顯。「此等言論顯然與事實不符」。
陳明通表示,他在2016年1月5日用電子郵件寄送論文寫作底稿及格式給余正煌參考,但檢視余正煌最近向法院所提證據「當年1月28日的論文進度」,他發現在論文最核心的研究設計部分根本毫無進度,仍停留在1月5日他交付余正煌的論文寫作底稿階段。
但同年2月1日林智堅的研究計畫,在他的指導下已完成雛形。從1月28日到2月1日間,仍然屬於這個領域「初學者」的余正煌,不可能在短短2、3天內完成研究設計寫作,更沒有交付給他或email告知他論文最新進度,他更無從、無理由將余正煌的檔案寄給林智堅,所謂林智堅抄襲余正煌論文完全不是事實。
陳明通表示,同年2月中旬余正煌曾經來找他,他將2月1日林智堅已完成雛形的論文計畫給余正煌參考(以拷在余正煌所提供的寫作進度上),事後從余正煌同年3月8日寄給他的研究計畫以及最後的論文,發現在研究設計這一部分絕大部分皆來自林智堅2月1日的內容(對照如附件),只是余正煌增加一點文獻檢討並引註,這是因為本人鼓勵余正煌先生進一步發揮的結果。
陳明通表示,研究生寄送論文電子檔給論文指導教授、或師長時,為求論述正確性及確認依據,依常理應係寄送完整論文電子檔,但余正煌委任律師提及余正煌會先自行刪除引註,卻完全未見其有任何舉證以實其說,不僅難以理解,更與一般經驗與論理法則相悖。
陳明通說,聲明書所提相關證據與公證書,他已經交付林智堅委任律師提出,謹供法院審理,以釐清並還原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