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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智論文門】林智堅出庭自清 律師轟余正煌:像個男子漢站出來講

    2023-01-11 17:22 / 作者 林佳鋒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今天(11日)為論文抄襲案到台北地院出庭,雙方律師團法庭上激辯,庭訊後繼續互槓。調查官余正煌的律師團猛轟,林智堅論文有33個段落幾乎是「完全抄襲」,部分連引註都沒有;林智堅律師胡中瑋則反批余正煌的論文才抄襲林智堅提供的民調,要余「像個男子漢站出來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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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智堅出庭捍衛自己的清白,吸引大批媒體到場。陳品佑攝




    余正煌委任律師團之一的吳俊達說,林智堅主張論文沒抄襲,但其論文有很大一部分引自指導教授陳明通在2016年2月1日寄給秘書楊玲宜的檔案。兩本論文比對後,有33個段落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文字重疊。林智堅論文的段落1到17的部分沒有引註,就是因為余正煌將論文初稿寄給陳明通時刻意刪除引註,林智堅抄的時候可能沒注意才會照抄貼上,證明抄襲事實明顯。段落18到33的部分,則非出自陳明通寄給楊玲宜的檔案,明顯抄自余的論文。



    吳俊達也說,林智堅表示自己是民調提供者,反指余正煌侵害著作權,甚至提出某民調公司為「共同著作權人」,但林智堅從未提過此事,該民調也給過陳明通做學術發表,連陳都沒提過這件事,這間民調公司顯然是林智堅為了法庭答辯才臨時「虛構」出來的。律師張祐齊則痛斥,余正煌為了這個案子,家庭、生活、工作大受影響,連二姊過世時,都不敢在訃聞上寫自己的名字,林智堅竟在書狀裡一直表示余正煌恫嚇影響選情,實在非常荒謬。



    林智堅委任律師胡中瑋則提出3點強硬反駁。他表示,第1點、學術倫理對於抄襲的標準和侵害著作權的標準並不一致,「思想概念」的抄襲,可能違反學術論理但不會侵害著作權。林智堅的碩論研究計畫撰寫在先,依《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學位辦法》規定,研究生在申請碩論學位考試前必須先通過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兩者之間不得低於3個月。他解釋,2016年1月,余正煌的修業年限只剩最後一學期,當時他的碩論研究計畫卻沒有通過,余去拜託時任台大國發所所長的陳明通,陳基於照顧學生心理才提供底稿給余正煌參考,余現在卻拿那些文字來告林智堅,讓人難以接受。



    第2點、余正煌的論文共有89頁,最後有22頁「完全複製」民調問卷,有27頁是改做民調,依照司法實務通說見解,未經他人同意去改做他人著作,其改作的著作不得享有著作權,因此,余正煌根本無權提出本件自訴。



    他最後回批第3點,表示今天的新聞披露余正煌在臉書發文「該戰就戰、歡迎來戰」,他鄭重呼籲余不要躲在律師團後面,「要像個男子漢站出來」,跟法官指名「哪一段是你的文字、哪一段是陳明通教授提供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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