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新科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樁腳曾繁川賄選案的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面對檢調傳訊神隱十多天,士林地檢署考量他屢傳不到,有逃匿之虞,去年12月30日對他發布通緝。不料遭通緝5天後,蕭景田今(3日)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認為他涉案嫌疑重大、有逃匿之虞,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晚間8點10分召開聲押庭,剛剛裁定800萬元交保。
法院裁定理由指出,根據多名里長指證及卷內證據,足以認定蕭景田涉嫌行賄罪嫌重大。此外,雖然蕭景田遭檢方通緝後「自行到案」,但當時調查局人員前往他的住處搜索時,蕭景田卻「翻閱後牆離開」,法官認為他顯然是刻意躲避、不願意面對賄選案的偵查,因此認定他有逃亡之虞,但法官考量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性,因此裁定800萬元交保。
蕭景田和士林北投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被檢舉在九合一選舉中透過里長樁腳替林杏兒買票。士林地檢署去年12月下旬發動搜索約談,將曾男聲押後,法院諭令曾交保5萬元,蕭景田則因神隱未到案,檢方去年12月29日決定通緝蕭景田,隔日就對林杏兒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林杏兒曾為此賄選案前往檢方作證,訊後請回,她一再強調沒涉及賄選,和蕭景田也僅為國民黨同事關係。此賄選案仍由檢方積極查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