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據了解,陳凱凌疑在某工程案中涉賄,南檢也在其住處查扣來源不明的30萬元現金。檢察官複訊後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務罪及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漏夜偵訊後,檢察官今天(22日)凌晨當庭逮捕陳凱凌,並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據知目前法官和律師仍在閱卷中,預計下午召開羈押庭。
檢方指出,專案小組已經蒐證多時,訊問過相關證人,認為陳凱凌涉貪嫌疑重大,決定發動搜索,日前向台南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檢方昨指揮調查局搜索,地點除了經發局局長室及辦公室外,另包含他的住處及特定處所,調查官在陳凱凌住所查扣新台幣20萬元,以及一個內裝10萬元現金的牛皮紙袋,同時還在現場查扣某工程公司的名片。
檢調昨搜索陳凱凌辦公室長達3個多小時,搜索結束後將他帶回偵訊,檢調也同步傳訊兩名證人,訊後移送南檢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