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先前向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變更負責人、公司章程、實收資本額及董監事一案,NCC今(21日)於例行記者會中表示,鏡電視實收資本額變更予以許可,但其餘如公司章程及負責人、董監事變更部分還要續行審議。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鏡電視申請實收資本額從原本13.5億變更為20億一案,予以核准,該公司接下來亦需至經濟部辦理公司資本額變更登記。
針對先前鏡電視曾說資金只能撐到11月,對此,黃文哲表示,鏡電視目前還在運作中,這是事實。每家公司都以永續經營為目標,沒有一家會故意去說資金還能撐多久;NCC並不清楚鏡電視目前實際資金到位狀況。
黃文哲提到,包括董事長鄭優、總經理蔡滄波、監察人蔡文精、律師林正疆、董事洪玟琴、廖芳潔等人今早皆到NCC說明。現場有委員詢問鏡電視後續經營是否依賴政府標案,以及是否有人力共用、隱藏股東等問題。
黃文哲也轉述,鏡電視有回應目前沒有人力共用的疑慮;另針對是否隱藏股東則稱會依公司法規定辦理。至於在政府標案部分,鏡電視也反問,「究竟政府標案佔比應該是多少?才叫做不是靠政府在養?」,並強調會秉持公正原則製作新聞,而非依照數字比例;還提到若NCC允其上架,這部分的依賴就會降低。NCC表示,鏡電視申請上架86台部分,已在委員會排審中,將依程序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