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遭檢方起訴違法收政治獻金等多項罪名,台北地院審理後僅依逃漏稅判8月,檢方不服上訴高院。高院今天首度傳喚張安樂到庭,由於檢方懷疑他與兒子共同侵占旅行社款項,上訴理由之一是要他交出借據等證物,證明金流合法,對此,他高分貝抨擊「全台灣只有檢察官會叫爸媽寫借據!」
北檢起訴認定,張安樂2006年間未設專戶就違法收取209萬元政治獻金,父子倆涉嫌私挪華夏大地旅行社1389萬元,並侵占其他公司電匯給華夏的團費收入(224萬港幣),張瑋夫婦更將張安樂當成旅行社薪資人頭逃稅,並利用旅行社租用10台發財車供統促黨無償使用3年多,卻不申報為政治獻金反而拿來抵營業稅。
北院經過3年審理,只認定張安樂在旅行社掛人頭、租車給統促黨使用部分涉及幫助逃漏稅、偽造文書,合併判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反倒是張瑋罪責較重,北院依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9項罪名判他3年1月,張瑋涉及侵占旅行社公款(業務侵占罪)部分被判刑1年、不得易科罰金,此部分若定讞恐馬上面臨牢獄之災。
北檢不服北院判多案無罪,上訴高院。高院今天開庭時,張安樂委任律師今天提出4點辯駁,一、張安樂2006年間未擔任統促黨負責人,不是《政治獻金法》處罰的對象,起訴違反罪刑法定主義。二、他1999~2013年不在台灣,檢方只是臆測他能遙控收取政治獻金。三、他不知道兒子兒媳如何作帳,張瑋當初匯錢給老爸單純是為了「還錢」。四、檢方上訴理由之一是張安樂父子間的借款欠缺憑證,哪有同住父子之間借錢會寫借據或留書面紀錄?
護子心切的張安樂也忍不住發飆說:「張瑋是我兒子,有需要時我就會借錢給他,為什麼會有借據?全台灣的爸媽誰有借據?全台灣只有檢察官會叫爸媽寫借據,叫爸媽寫借據,是不孝順!」張瑋則喊冤表示沒有A公司錢,他一開始代墊不少錢,挪用資金是為了還代墊款和借款,而爸爸掛顧問職大力提升公司業務,絕沒有虛報人頭。他也強調,當時剛回台灣,不熟悉台灣法律才會違法。高院已定明年3月13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