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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騎士摔車重傷!怒告飼主「沒牽繩讓狗亂跑」 法官判無罪:牠走在斑馬線上

    2022-09-22 09:00 / 作者 張家瑞

    高雄市鳳山區3年前發生一起車禍,騎乘機車的吳男在經過斑馬線時,撞上一隻中型黑色米克斯犬,導致摔車重傷,事後他對飼主許男提告,認為其沒有牽繩讓狗狗亂跑,但法官查閱監視器後,發現狗狗和主人當時都走在斑馬線上,也沒有闖紅燈,獲判無罪。




    圖片
    吳姓騎士在行人穿越道撞上一隻米克斯犬。取自Unsplash




    摔車騎士提告 飼主喊冤:狗狗沒有亂跑



    事發於2019924日清晨5時許,許男帶著愛犬外出散步,在鳳山區南京路東向西,往衛武營門口方向移動,未料當他們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一名吳姓男子騎著機車由北往南行駛,和正在過馬路的米克斯犬相撞,導致吳男頭部外傷、鎖骨骨折、併發肺炎等傷勢,狗狗也慘遭拖行受重傷,許男則因為走在狗狗後方,未受到波及。



    事後吳男提告,指控許男沒有將狗狗綁上牽繩,任由愛犬亂跑,才會導致這次的意外,檢方調查後也認定飼主應注意將犬隻以狗繩、鍊條繫住,不得縱容寵物在道路奔走,以過失傷害起訴許男。



    不過此案審理時許男喊冤,當時他走在人行道上,狗狗走在他前面,雖然狗狗沒有繫上牽繩,但會聽從他的指令,和他一起在綠燈時慢慢走過斑馬線,若吳男當時不超速、不闖紅燈,就不會發生車禍。



    經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法官認為,許男確實未將愛犬繫上牽繩,但狗狗事發當時的位置、動向都在斑馬線上,並無起訴書所稱「狗隻奔竄於人車往來之車道」的情形。且根據中央警察大學交通號誌的鑑定結果,許男和狗狗在案發時沒有闖紅燈,反而是吳男超速行駛、違反號誌闖紅燈。



    綜合上述,最終法官以「罪證有疑,利於被告」法則,判許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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