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A女)控訴25年前就讀國二資優班遭導師性侵,22日「A女學姊」表示,同是受害者,但歷時、性侵程度不同,看到狼師同樣手段佈局更精進,「令人背脊一涼」。
A女日前在人本基金會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她控訴在25年前就讀國中資優班二年級,黃姓男導師是數學名師以個別輔導名義,利用假日單獨補救教學理由,迫使她發生性關係,威脅不得分手或公開此事,否則進行報復。
人本基金會22日透過新聞稿表示,時空跨越10年的學姊和學妹,都同意對黃師提出性平申訴。A女學姊指出,當看到新聞稿中敘述黃師手段,看得非常驚悚,因為跟對她的手段八九分像,只是她的受害歷時沒有這麼久、性侵程度不一樣。
A女學姊說,「看了學妹勇敢站出來的聲明稿,我非常地佩服,也滿懷愧疚歉意,因為我的隱匿與姑息似乎磨練了狼師的手段,因為他用在學妹身上的手段佈局更嚴謹,令人背脊一涼。」
人本基金會表示,代學姊提出性平事件調查檢舉書時,台中市教育局卻說「要有受害時的年級及班級等資訊才能受理」。但「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基本認知「疑似發生性別事件就應該通報、檢舉或受理」。
人本基金會列舉多項教育局失職,1、未將黃校長(當年任導師)停職,只叫他請假迴避,黃校長還出席母親節活動、畢業典禮。2、黃校長一再騷擾證人和家長,教育局僅「去電警告」,結果相關人等繼續被騷擾;教育局對黃校長的騷擾舉動表現消極。3、本案可了解受害人不可能只有一名,市府應擴大調查,找出更多受害人,給予協助,但市府至今作法消極。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張家銨22日在台中市議會的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時表示,教育局是否有提供適當管道,讓其他可能受到黃師騷擾的受害者也能夠放心發聲呢?
對此,台中市教育局長楊振昇表示,絕大多數教育人員兢兢業業,認真教學;他表示,呼籲受害個人,請具名向教育局申訴,方便調查,受理後絕對嚴加處理。他再重申立場,全案若調查屬實,嚴懲重辦。
台中市教育局透過文字稿回覆,全案仍在調查中,重申依法按調查結果的事實認定,若調查結果屬實,即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重辦。
關於未讓黃師停職一事,教育局澄清,此案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辦,此委員會開會討論認為此事年代久遠,須調查相關事證及相關人,建議教育局不予受理其退休申請。目前當事人留職停薪靜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