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科技公司在苗栗縣設置掩埋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苗栗縣府核准行政處分有瑕疵,今(21)日判決苗栗縣府敗訴。苗栗縣環局指出,立即函文坤輿公司中止試運轉許可。
坤輿科技公司在苗栗縣設置掩埋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21)日宣判,因掩埋場需環評,但坤輿科技公司未實施環評,苗栗縣政府應停止開發的相關行政處分。可上訴。
對此,苗栗縣環保局秘書蔡政勳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自救會行政訴訟案判決縣府敗訴,將立即中止試運轉許可。
蔡政勳說,反坤輿自救會在民國110年6月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案,針對坤輿科技公司在苗栗縣造橋鄉申請設置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因縣府核准的行政處分有瑕疵,今天法院宣判,坤輿科技公司停止在造橋鄉實施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開發行為的行政處分。
蔡政勳說,縣府立即函文坤輿公司,中止試運轉許可,後續再依判決理由以及相關法規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