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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走公司億元過奢華生活!女會計用「擦擦筆」犯罪 求輕判二審不准

    2022-07-12 15:59 / 作者 吳亭頤

    闕姓女會計A走公司新台幣1億268萬多元,將公司帳戶當作自己的小金庫,過著奢華生活,一審重判後,請求輕判。二審今天(12日)仍判她12年6月,另4年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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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闕姓女會計A走公司新台幣1億268萬多元。取自Pixabay




    判決指出,闕女在一家砂石公司擔任會計,負責公司的帳務管理與製作請款廠商付款明細表等業務,她利用業務上處理公司貨款、營運資金、製作請款廠商付款明細表的機會,把公司帳戶當作自己個人小金庫,侵占款項後過著出手闊綽、經常出國旅遊的奢華生活。



    判決指出,闕女4年期間共計從砂石公司取得不法所得新台幣1億268萬2510元;她離職後到另家科技公司擔任會計,近1年期間,使用俗稱「擦擦筆」特殊書寫工具,填寫取款憑條,交由公司負責人蓋用公司大小章後,重新填寫更高的金額而變造取款憑條,再到銀行提款28次,扣除用於公司繳納費用外,餘款389萬4400元歸為己有。



    一審認定闕女構成138罪,判應執行12年6月徒刑,另有4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闕女提起上訴,請求輕判。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酌,闕女犯罪所得金額鉅大,犯罪情節嚴重,先將砂石公司帳戶當作個人小金庫,過著出手闊綽、購買名車贈送男友或子女、經常出國旅遊的奢華生活,後來任職公司期間,也利用執行業務之便,侵占財物,嚴重危害社會經濟秩序與個人財產安全,影響真正名義人權益及金融交易秩序。



    二審今天(12日)駁回上訴,仍判原審刑度,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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