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利用手遊及社群媒體打工賺取零用錢,直到警察持搜索票上門才知道行為已經違法!究竟哪些行為很NG,甚至嚴重到觸犯刑法?高雄市警察局少年隊解釋,上網張貼博弈廣告貼文有涉及網路賭博嫌疑,其實都已構成賭博罪!
少年小宇(化名)經友人介紹,3個月前開始擔任線上博奕遊戲平台「代理」工作,之後就常在自己的IG、臉書等社群軟體限時動態推播「可協助玩家儲值開版進入遊戲」,也提供玩家線上「帶操」,所謂「帶操」就是幫沒有時間或手氣不好的玩家,代為進行線上博弈遊戲,資金由玩家提供。
小宇說,每次都可收取服務費500元到1000元不等,算一算每月進帳9000元,但對於警察找上門他也很驚訝,本來以為只是利用手遊及社群媒體打工賺零用錢,根本不知道已違法。
少年隊執行111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在網路巡邏循線找到小宇,深入調查發現該線上博弈平台與一般的娛樂線上手遊相類似,提供玩家閒暇時間可以在線上進行百家樂、撲克牌及輪盤等線上博奕遊戲。
但有不肖分子開設遊戲內的「俱樂部」廣招賭客加入並抽取利潤,也就是俗稱的水錢,並打著「無經驗可」、「輕鬆獲利」、「被動收入」等口號讓青少年經營所謂的「代理」,讓他們到社群媒體幫忙張貼宣傳廣告,並招攬玩家加入俱樂部,即可輕鬆賺取零用錢,殊不知此舉已經觸犯刑法賭博罪。
少年警察隊隊長王春生表示,因為疫情,許多犯罪開始往網路、社群媒體、手遊等方向延伸,犯罪集團更是打著「輕鬆打工」、「無經驗可」等口號招攬懵懂少年加入,並從事招攬賭客、詐欺車手等工作,有些少年最後更是直接參與賭博或加入詐騙集團,他提醒並呼籲民眾應多加留心網路上的資訊,並注意子女使用網路的狀況,以免淪為不法分子或犯罪集團的賺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