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間營業一甲子的早餐店,其劉姓老闆娘5月21日確診,但才居家隔離1天,她隔天就跑到店裡工作。台中市政府相關單位接獲檢舉,當場逮到劉女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讓她面臨最高200萬元罰金。
據瞭解,這間早餐店位於台中市北區大誠街,最特別的就是又賣傳統的粉漿蛋餅又賣豆花,是當地知名人氣早餐店。有民眾檢舉劉女確診隔天就上班,台中市衛生局前往稽查,員工一見到查緝人員就相當緊張,一直叫劉女快回去,但為時已晚,依法可裁處劉女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除此之外,台中市衛生局人員也在場進行其他項目檢查,發現這間早餐店的環境至少七項都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包含儲藏區及煎檯開關與煎台地面不潔、冰箱內部及表面不潔、部分食材未覆蓋、私人食品不符規定、作業區廢棄紙箱堆置、食材未離地放置、免洗餐具表面有落塵等。
以上不合規定項目,若早餐店不能在限期內善完成,到時複查仍不合格,相關單位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44條,裁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