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開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醒,勞工若有自願提繳退休金,在扣繳憑單薪資所得總額部分可扣除自提金額;不過,有部分勞工受雇於2個以上的雇主,且都有自提退休金,薪資所得的總扣除額以10萬8,000元為上限。
勞動部勞保局表示,自5月開始申報110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勞工在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勞保局以勞工110年度每月工資總額4萬5,000元為例,全年的薪資所得加上年終獎金,總額為63萬元,以每個月自提6%來計算,當年自提退休金的總額為3萬2,976元,公司應為勞工開立的扣繳憑單「給付總額」為59萬7,024元。
勞保局指出,依規定勞工得自當年度薪資所得總額中扣除自願提繳金額,以月提繳工資上限15萬元的6%為限,意即個人自提退休金得自當年度薪資所得總額扣除金額以10萬8,000元為上限(計算公式:15萬元×6%×12個月)。
不過,勞工受僱2個以上雇主,且都有自提退休金,自年度薪資所得總額扣除的自提金額仍舊以10萬8,000元為上限。
勞保局也提醒,一旦發現扣繳憑單薪資所得總額未扣除個人自願提繳金額或金額有誤,應儘速通知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免多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