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圖20元停車費,小心被罰600元。彰化市金馬路一家連鎖藥妝店前停車格內一輛車都沒有,格子外卻停了整排的車輛,網友將畫面po網,批評「自私又可恥的行為」。彰化市公所認定,停車格外的車輛已涉嫌佔用人行道,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至1200元罰鍰,呼籲勿省小錢而違停。
網友26日在臉書社團「彰化人大小事」分享一張在金馬路寶雅前拍下的照片,畫面中6輛車疑似為了想省停車費,沒有一輛停在格子內,還佔據人行道,痛批「自私又可恥」,底下留言不少人覺得這些車主「有錢買車,沒錢停車」,也有人覺得這種情況相當常見「金馬路上的對吧,每次經過都是這景象,不意外啊」、「彰化人還沒習慣付停車費」還有乖乖停進去的車主表示,很擔心被後方的車擋住。
據報導,這家寶雅店外整排停車格是委外收費,停車每小時20元,當日最高100元,且店內消費滿250元就能折抵1小時,收費相當平價。
彰化市長林世賢也呼籲市民要有公德心,不要為了省小錢壞了彰化人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