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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認毒駕釀1死1傷 公車司機硬拗「太累」 高院改重判5年半

    2022-03-16 15:28 / 作者 林佳鋒

    有吸毒前科的許姓男子20209月駕駛三重客運藍26公車,行經台北市內湖路一段時,因毒品禁斷作用造成疲憊恍神,公車失控衝向人行道造成11傷,還有24輛機車損毀,許男坦承肇事前3天吸毒,但他辯稱當天跑4趟車,是因為疲勞駕駛打瞌睡才導致車禍,士林地院不採信其說詞,一審依毒駕致人於死罪判刑46月,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為5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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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年許男駕駛三重客運藍26失控衝向人行道造成1死1傷,高等法院二審改判他5年6月徒刑(圖片來源/中央社)




    判決指出,許男(49歲)前年918日在基隆住處使用毒品安非他命,3天後晚上開車時,疑因毒品發作注意力減弱,在駕駛座上昏睡。失去控制的公車嚴重偏離道路,衝向人行道,導致許姓行人(54歲)死亡與鄭姓警員(31歲)受傷。



    辯稱疲勞駕駛 撞車後卻沒馬上驚醒



    許男辯稱,因當天跑了4趟車,疲勞駕駛打瞌睡才會肇事。但根據車內監視器畫面,公車在衝撞後劇烈晃動,許男卻毫無反應,隔了16秒才回神喊「系啊!(台語,死了)」檢察官指出,若是疲勞駕駛打瞌睡,撞到東西時應該會馬上清醒,而不是16秒之後才喊「系啊!」



    一審時,士林地院依毒駕致人於死判刑46月。檢方上訴後,許男仍矢口否認發生交通意外與施用毒品有關,並辯稱是服用慢性病藥物的副作用,但高院認為,事故發生時,許男呈現麻木、恍惚、精神不濟、注意力及對身體控制能力都明顯降低,與毒品禁斷期間狀態相符。許男2018年起因高血壓等慢性病服藥,2年來都沒有精神不濟的狀況,可見慢性病藥物並未影響其專注力。



    全由公司協調家屬 司機至今分文未賠



    另外,案發後全由客運公司與被害人家屬處理和解事宜,許男至今沒有賠償分文,高院認為一審判刑46月過輕,改判5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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