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義大利富商與台灣空姐爭奪女兒撫養權案件引發民眾矚目,司法院近年來積極推動「法院精進家事調解」,3月15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中,由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介紹推動業務之目的及未來規劃,期能落實「以子女為本位」的家事調解,並以「離婚夫妻,合作父母」為努力方向。
謝靜慧表示,推動家事調解的目的是「讓溝通成為可能」。近年離婚及親子事件平均約占全部家事調解請求項目8成以上,然而,影響子女身心發展最直接的因素,往往不是事件本身,而是父母衝突的強度。
因此,司法院追求的家事調解乃是「以子女為本位」的家事調解,並以「離婚夫妻,合作父母」為努力方向。希望能在家事調解程序中,促進當事人平等對話,恢復家庭自治能力,減少對孩子的傷害,並共同尋找合理解決紛爭之方法,進而自動履行調解(和解)成立內容或裁判結果。
謝靜慧說明,司法院自2019年3月起陸續推動精進法院家事調解業務1.0及2.0實施計畫,已組成「精進法院家事調解業務諮詢委員會」,建立「法院家事調解空間及設置」、「法院家事調解行政團隊」參考指標,並拍攝「家事調解:讓溝通成為可能」宣導短片。
她強調,未來將優化精進二審法院家事調解效能,並推動調解型律師參與家事調解機制,讓孩子的真正心聲,在大人們的爭執中,也能被聽到,共同守護兒童權利公約所揭櫫的「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及「自我健全成長發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