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有一名男子沒有戴口罩被超商店員提醒,惡質的他居然痛毆女店員,甚至徒手去挖對方眼睛,導致女店員一眼視網膜剝落、恐有失明風險。
10月22日凌晨,一位便利商店大夜班男性店員,提醒一名來店的顧客戴口罩,卻被對方用玻璃瓶打到昏迷,送醫後頭部有2處撕裂傷、眼眶碎裂、肋骨骨折。
11月21日又發生一名男子進入超商未戴口罩,遭店員勸阻禁止入內,心生不滿下、竟然返家拿刀回到便利商店裡刺了店員3刀,最後,店員傷重不治。
12月14日傍晚,新北市五股區1家超商被3名歹徒持槍闖入搶劫,得手120多萬元後逃逸,而這一起超商搶案又再度讓超商的治安亮起紅燈。
瀏覽完這幾則最近震驚社會的駭人新聞後,是不是讓人握緊拳頭、氣憤不已?不過就是被勸告戴口罩,哪裡來的深仇大恨啊?對,超商是設有銀行的提款機沒錯?可是錢是要用提款卡去提領,不是讓人拿槍去撬開收銀機用搶的好嗎?而妳/你知道嗎?我們的街角好鄰居-超商、便利商店根據公平會發佈的資料,2020年年度總來客數已經來到了32.28億人次、國人平均每人每年逛便利超商的次數是137次、順帶一提平均的消費金額是84.16元。Anyway也就是說,超商早就是百百款人出入頻繁的場所、國人日常生活消費不可或缺的一環、更是開車族、騎士們的「好朋友」,在那小休憩一下、繳繳停車費是在正常不過的事了。既然搶劫、傷人事件頻傳,超商、便利商店就是治安維護上的一個重點。
消基會表示,雖然近期總統府、行政院、內政部和警政單位有提出關心和對策,例如加強巡邏、請員警到超商用餐、宣布以告示廣播取代口頭勸導,甚至請業者為超商服務人員準備辣椒噴罐…等措施,但消基會認為仍未完全避免安全疑慮、且過於置身事外。消基會認為,針對治安問題,政府應提供更多的實質協助措施才是。例如:警政單位應將超商設定為巡邏定點,以加強版的定時巡查或夜間巡查等方式,確保營業場所的安全。
消基會進一步說明,疫情期間公共場所必須配戴口罩既然已成為國家既定政策,政府相關部會不可將配戴口罩的執行責任,加諸在企業經營者或店員身上,以免承擔過重責任,陷服務人員於重大風險之中。倘若消費者偶有忘記戴口罩之時,應由政府在超商配置公務用口罩,以備碰到民眾忘記戴口罩時的不時之需,來解決勸導不成,引發紛爭的可能性。
超商等營業場域應和警政單位建立警民連線,一旦店面發生事故,店員即可以腳踏或手按方式啟動連線,靜待警察出面處理,同時警政單位可請超商業者提供店面錄影帶做佐證,警政單位亦可考量在店家周圍30公尺以內之店外走廊、馬路配置攝影機作為主要取締證物,這樣店家自不用承擔過多或過大的「宣導」或治安責任。當然,消基會也建議,超商等營業場所可以在營業場域明顯處加掛全程攝影機,並標示警語,讓進出店家的人知悉有攝錄機全程無死角的錄影存證,對於營業場域有更高的安全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