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只是幾顆鳥蛋,學校有必要這樣小題大作嗎?」
剛升上國小三年級的小遠,從一年級入學開始,就是學務處的常客,因為他生性對生物、科學等知識特別好奇,喜歡在下課的時候,到校園裡的溫室啊、大池塘啊、各種無人的角落「探險」,對於他獨來獨往的研究風,老師學生早已見怪不怪。
但讓學校有點困擾的是,小遠不僅會將工友為了教學,所栽種的花草蔬果摘下,還老把蝸牛、蝌蚪、鳥蛋等活體,集中起來放在地板上,再一口氣把牠們全踩死,這引來一些同學不滿,覺得小遠虐待動物,也害他們「上課沒有教具」可以觀察,所以學務處常接到學生跑來抗議,說「那個學號XXXXX的學生,又在撈蝌蚪了!」
原先學務處把這件事情交給班導處理,班導也確實跟家長連絡過了,可是小遠依然故我,就在上一週,高年級學生又報告學務處,說小遠正在用桿子、把樹上的鳥窩打下,學務處的老師衝去,與一票學生親眼目睹小遠,把鳥窩、鳥蛋全踩在地上,一片模糊的暴戾景象,還把幾位旁觀的小朋友嚇哭了。
於是,學務處要求學生家長到校,表示先前已經給過很多次機會了,現在不得不對小遠實際處罰,禁止他進入這些區域!家長聞訊、帶著律師前來,義憤填膺地說:「小孩子本來就好動、好奇!就只是幾顆鳥蛋,有必要這樣小題大作嗎?」認為學校這是在損害孩子的受教權!
學校畢竟是學術單位,見到這種場面很難不退縮,連原本想透過家長,好好探究小遠此舉背後成因的心也涼了,導師更是在中間當夾心餅乾,上級的壓力與家長的不諒解,使他只能兩邊道歉,只求趕緊息事寧人。
當我聽到這件糾紛時,我馬上就能推斷出,這是親師雙方對「生命教育」不同步,所衍生出來的問題,所謂生命教育,就是讓孩子明白,人類不是地球萬物的主宰,我們能持續生活,是仰賴植物、動物等生命來互相依存的結果。
我女兒也是行動力超強的好奇寶寶,所以從她很小的時候,我就開始引導生命教育的觀念,拿每日端上餐桌的牛、豬、雞來說,人類必須感謝牠們的犧牲,才有我們活下去的能量,可以吃,但不要戲弄,更不能任意殘殺。
小遠是享盡寵愛的獨生子,學校初步判斷,不認為他在家有什麼受虐的可能,但他確實比其他孩子,被家長賦予了更多「自我」,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只是新鮮好玩,那大人本來就該適度提醒,引導孩子如何觀察、如何尊重生命,甚至激發小遠對生物學的興趣,而不是放任他探索,最後淪於慣性虐殺小動物。
而,家長主張受教權也是對的,只是雙方對小動物的定義差距太大,一邊認為「萬物皆生命」,一邊覺得「只要不是殺人,就沒有違法!你怎麼可以禁止我孩子在校園自主學習?」
面對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在螢幕前面的您,會偏向支持哪一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