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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外遇10幾年反咬妻子「找小王」!2句話遭求償400萬

    2021-09-07 10:57 / 作者 蔣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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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主張楊姓丈夫與邱女侵害她的配偶權、名譽權,向兩人求償400萬元。(圖片來源/Unsplash)




    根據判決書,妻子稱她與楊姓丈夫於1967年結婚,2021年3月離婚。期間,楊姓丈夫認識邱女不到1年,便拋下自己跟對方同居10年,嚴重侵害配偶權,向法院訴請離婚。



    在打離婚官司期間,楊姓丈夫反咬妻子外遇在先,更稱「3個兒子有3個爸,可以驗DNA」以及妻子「有做下體美容」等等。另外,邱女也跳出來說妻子與外遇對象陳男是舊識,她甚至拿出200萬投資對方。然而,妻子稱這些都是子虛烏有的指控,主張兩人侵害她的配偶權、名譽權,向兩人求償400萬元。



    對此,楊男大方坦承與邱女的戀情,並承認他們於2007年認識,2008至今都是同居狀態,雙方有發生肌膚之親。



    法院審理後認為,楊男與邱女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40萬。至於楊男說的「3個兒子有3個爸,可以驗DNA」、「有做下體美容」屬訴訟攻防免賠,並無損害名譽權之意,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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