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表示,年輕「當鮭族」賺吃賺錢兩天後,符合規定者能順利改回原名,足見他們並無改名的真實意圖,只因了解政府改名作業,提供投機的好機會。
法制局指出,相較日本改名嚴謹,須提出有正當理由,經家庭法院同意後始得改名;且日本一次改名費用大約在新台幣500元,需要2至7周才能生效。
反觀台灣,改名一次僅需花80元,台灣的「更改姓名申請書」,只要勾選含有「特殊原因」的選項即可改名,且只要在「更改姓名申請書」勾選含有「特殊原因」的選項即可完成改名手續,主管機關都不會過問,再加上民眾對於改名「心理障礙不高」,以致每年約有10萬人改名。
為此,法制局提出三點建議,一、為使民眾申請改名事宜更加審慎,應修改《姓名條例》,規定改名後需一定期限才生效,例如將生效時間訂為10天後,增加思考時間,避免後悔。二、改名後一年期限內不得再申請改名。三、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建議比照日本提高申辦費用。
此外,在「鮭魚之亂」後,目前藍綠立委分別提出《姓名條例》第9條條文修正草案,限制再改名時間。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提案,6個月內不得再改名;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則提案3年內不得再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