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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圍籬2.0」定位隔離者行蹤曝侵隱私 陳時中澄清28天必銷毀資料

    2021-01-04 17:24 / 作者 李英婷

    為避免自主健康管理者成防疫破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去年跨年夜首度動用「電子圍籬2.0」(天網),結果在五月天演唱會揪出7名違規者,卻也引發憂心是否會偵測一般民眾,並質疑是否有侵犯人權疑慮。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今(1月4日)明確表示,相關資料依規定在28天內就必須銷毀。




     



    被陳時中定名為「天網」的電子圍籬,由指揮中心提供居家隔離者的手機門號,交予合作的電信業者,並由電信業者提供門號位置,找出違規者。在去年跨年假期揪出7位擅闖五月天桃園演唱會的自主健康管理者,還追蹤出30多位出現在台北市跨年晚會的自主健康管者,隨後遭到勸離,可說是立下大功。



    不過隨即引發侵犯隱私權之疑慮。「天網」一詞遭質疑像是「全民監控」,又容易被聯想到中國用以監控所有國民或特定人士的「天眼」。為避免名稱引發誤解,指揮中心1月2日將「天網」正名為「電子圍籬2.0」。



    雖然指揮中心強調,「電子圍籬2.0」不是追蹤每個人的手機,也非利用每個人的GPS,只是藉由手機訊號與基地台,針對法律授權居家檢疫、隔離、自主健康管理三類監測,但侵犯隱私權爭議連日不歇。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紀惠容表示,一般大眾都認為居家檢疫者不應該四處趴趴走,但以人權角度來看,指揮中心是遊走邊緣,因民眾申辦手機時,並未被告知在某些時候、基於某些理由會被監控,也沒有跟電信業者有相關約定,是否違反人權,值得大眾公開討論。



    紀惠容也建議,指揮中心應說明,天網系統當時如何簽約,以及如何防範侵犯隱私問題,「即便是為了國家好,也要跟大家說清楚講明白,消除民眾的疑慮」。



    對此,陳時中今受訪重申表示,「電子圍籬2.0」只會蒐集居家隔離、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者的資料,且依規定,蒐集到的資料包括個人資料保存28天後都會銷毀。行政院長蘇貞昌今視察台北港豬肉進口作業時受訪也強調,政府從未侵害個人隱私。



     

    「電子圍籬2.0」侵犯隱私疑慮,蘇貞昌、陳時中接力釋疑。(圖/行政院)

    為什麼是28天內銷毀?

    不過,陳時中等人官方回應並未消除民眾疑慮。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今在臉書質疑「為什麼是28天?依據是什麼?」



    劉靜怡是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合聘研究員、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研究領域包括憲法、資訊法與資訊政策、科技法與科技政策、新聞法與傳播法、人權法、基礎法學等。

     

    電子圍籬2.0「不是全民監測」?

    電子圍籬1.0和2.0差在哪?兩者除了監測對象不同,兩者監測原理也有點不同。電子圍籬1.0僅偵測居家檢疫及隔離者,被偵測者不能離開信號台可以偵測的範圍;如今發展到電子圍籬2.0,除偵測居家檢疫及隔離者,還增加自主健康管理者,被偵測者不能進入信號台可以偵測的範圍。



    天網恢恢,法源何在?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日前在記者會上解釋表示,指揮中心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進行一切必要防疫措施。



    莊人祥說明,偵測到有違規者出沒在大型活動周圍,一定先勸離,是否開罰單則是由地方政府決定。至於漏網之魚,呼籲參加民眾要帶手機,目前所有實名制地方也會登記所有參加人手機,避免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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