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教育局29日公布狼師張博勝性平案件相關違法失職人員重懲結果。總計共20名人員遭受懲處或改核當年度考績之處分。
曾獲「資深優良教師獎」的張博勝,89年擔任台南市那拔國小導師,以教導健康教育為由,要求女學生進入教室,予以脫褲、撫摸下體或坐在其大腿上。
前校長林信宏、主任許崑泉得知女學生疑遭張博勝老師性騷擾或性侵害,卻未依88年兒童福利法規定,於24小時內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告。後張博勝被調校至新市國小。
經查張博勝任教20餘年,涉犯性侵害或性騷擾32件(受害人數達31人)、不當體罰9件(受害29名學生)、違法在家補習,多名校長、導師等教育人員知悉卻未依法通報或延遲通報及處理。
台南市教育局加強防治性剝削宣導。(圖片來源/台南市教育局)
教育局表示,全案因歷時長達20年,部分當事人及證人已離校多年,甚有已退休者,且法令多經更迭,增加調查難度。
總計離開校長現職並記1大過者1名、記1大過者5名、記過5次人員1名、記過2次人員1名、記過1次人員2名、申誡2次5名、申誡1次2名,共計17名人員遭受懲處,另有3位人員因已退休,逾懲處時效,因此重行改核當年度考績,並追回其考績獎金。
教育局表示,本案行為人張員所犯情節重大,於去年度案發後立即啟動調查並完成解聘通報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同時撤銷該員曾獲之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追繳獎勵金及獎狀。後經台南地檢署起訴,並由台南地方法院審理,確認犯案情節屬實,該員遭判刑4年10個月。
有關行政人員違失的部分,依發生案件之調查結果順序及時間區分為三階段進行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為99年至案發時期,經調查小組調查結果,認定該校對於性平教育知識掌握不足,且對於校內空間管理鬆散,顯有疏失,爰除原任校長調任教師職,並核予1大過處分外,校內其他人員共核予記過2次人員1名、記過1次人員2名、申誡2次5名、申誡1次1名,共計10名。
第二階段部分,則為張員於前一所學校任教時期,經調查確認當時督學、校長及行政人員,知悉疑似性平事件未通報,亦未依法處置,經調查小組認定該案違失情形,核予督學1大過,另校長已退休多年,逾懲處時效,爰改核其當年度之考績,行政人員則分別依違失事項予以記過5次之處分。
第三階段部分,則為張員調校後至99年期間,查當時之校長及行政人員,知悉校內有其他疑似性平及體罰事件,並未依法通報及處理,核有相關違失,總計懲處人員1大過4名、申誡1次1名,共計5名,另有2位人員因已退休,逾懲處時效,因此重行改核當年度考績,並追回其考績獎金。
教育局表示,對發生本案深感痛心,除調查重懲相關失職人員,教育局及學校已從上到下全面檢討改進,嚴格要求各校落實執行性平零容忍之政策,希望從預防、處理及輔導追蹤三面向全面守護本市學生校園安全,以避免類此事件再次發生。
更多太報報導
女同學月經沾褲被嘲笑!國小兒見義勇為嗆:「你媽媽沒有月經嗎?」被讚爆
醫院「弄錯檢體」害夫妻生下罕病重症兒!法院判賠360萬 父:她的生命是計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