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就讀長榮大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10月29日不幸在台南遭到性侵殺害,鍾女父母11月23日在馬國召開記者會,表示已委請台灣律師提告,包括死亡民事訴訟、死亡刑事訴訟及犯罪被害人補償,並強烈請求台灣政府判處梁姓嫌犯死刑,聲明:「以命償命是最好交代!」
鍾姓女大生的同學在追思會上獻花悼念。(圖片來源/長榮大學)
根據馬來西亞《聯合日報》報導,委任律師葉海量代表家屬聲明,在鍾女被殺害的案件中,兇嫌惡行重大,有「永久與社會隔離之必要」,判處極刑才能符合全馬來西亞人民的期待,同時,也希望能速審速判,還被害人公道。
會中,鍾家公布了蔡英文總統致家屬的信,其中寫道:「因為我們的疏忽,讓您們失去愛女」,葉海量對此表示:「這證明鍾女的遇害,是台灣當局『疏忽』所造成,造成了鍾家蒙受重大的損失。」
葉海量呼籲台灣檢調單位必須以蔡總統的指示為最高指標,即以「台灣的疏忽」來作為查案、判案的標準。他強調:「我們懇請蔡英文總統,必須避免考量任何因素,讓凶嫌來逃避極刑」,並引用中華民國刑法第226-1條妨害性自主罪「加重結果犯」的規定向梁嫌處以極刑,作為他讓馬來西亞人民失去生命的代價。
他並呼籲:「若台灣當局不能滿足要求,與蔡總統最高的指標有所抵觸,家屬必毫不猶豫,不惜一切代價,透過馬來西亞司法程序作出引渡罪犯的動作。」
除此之外,葉海量並以中華民國國賠法第15條,強調:「鍾家失去了唯一的女兒後,已經在身、心、靈及肉體上,造成嚴重的傷害。讓人擔憂和不安的是,檢調單位至今未聯繫律師及家屬,商討國賠事宜。」因此將提出犯罪被害人補償的訴訟。
同時,為了確保偵辦過程中,不會讓「吃案」的事件發生,鍾家委任台灣律師林瑞成跟進案情的發展。葉海量指出:「我們堅決的認為,檢察署必須以透明、公正來結案,並於之後提出告訴,為了避免節外生枝,懇求蔡總統確保解剖、驗屍報告程序都能如實呈報,並希望能在1個月內接收到檢驗報告書。」
葉海量強調:「我們不希望看到調查結果受到媒體的影響,以其他刑法來逃避極刑。凶嫌是有備而來的,且在同一地點重覆犯案。之前於9月30日不得逞後,為了犯案得逞,以繩索拉走勒斃鍾女,這是蓄童致死、手段凶殘、惡性重大、無教化可能。」
他說:「而擁有精神問題的人,是不會『預謀、心思慎密、謊話連篇』等行為模式,更何況是『非達目的不可』。凶嫌不僅預謀、心思慎密、謊話連篇,且非達目的不可,這足以成立凶嫌『惡性重大』、『無教化可能』。」
葉海量強調,他們強烈呼籲台灣政府在調查、提控、判刑的程序方面,必須符合公義與公正的程序,因為凶嫌「死有餘辜」,判處死刑應是唯一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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