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死亡帶走了一些我們意料之外卻又十分出名的人,其中有一些人並不是因為疾病、事故或是被他人謀害等原因離世,而是出於自己的意願,選擇自殺。
除了某些難以分辨是自殺還是謀殺的案例之外,自殺通常不會在官方的記載或法律上成為懸案,也不需要接下來進入損害賠償與責任歸屬的討論,在那些嚴肅的、官方的記載中,一個生命自主性的戛然停止,便是「死因」。
自殺最常被討論的即為「是什麼殺了他?」。(示意圖來源/Unsplash)
但在人群中卻不是如此,在人們的心中自殺最是難以結案,事故、疾病甚至是謀殺,都有個明確的「死因」,但自殺沒有,是什麼讓他自己選擇結束生命的?
我們預設所有人都想活著,也因此我們對於自殺充滿了疑惑,我們認為不然有什麼東西,讓這個人做出這個決定,或許警方結案了或許已經沒有他殺可能了,但在媒體在人們的嘴中,總是在討論「到底是誰(什麼)殺了他?」
這個討論在司法程序上或許是沒有意義的,之前有名女子在臉書上留下「我婆婆殺了我」為題的遺書後自殺,引發各種不同的推測與討論,但即使這件事屬實,確實是因為婆婆對待媳婦的方式導致他動了自殺的念頭,這名婆婆也不會因此被起訴或被判刑。但仍然不妨礙社會大眾對這件事情的關注,以至於最後該名女子的家人、婆婆跟公公都出來表態。
人為什麼想找尋自殺者的死因?甚至社會學三大家之一的涂爾幹即著有一本《自殺論》來探討自殺者的特質以及原因,涂爾幹認為自殺是一種社會因素導致的現象,而並非單純個人心理或生物學上的問題,當然這個想法在我們今天看起來沒什麼,在那個時候是一個很創新的思考。
可是回過頭來,我自己在上完自殺論後,其實就一直在想,如果是「我」現在自殺的話,新聞會怎麼報導,社會會怎麼猜測我的「死因」,作為一個已婚女性,可能會先猜測我有感情上的問題,如果感情上看來沒有任何問題,可能就要開始尋找我有沒有什麼過往的傷痛,是否曾經被性侵或是被欺騙,接下來可能會查我的財務狀況或健康狀況。
我們對於自殺者的死因有一定程度的「安排」,是以久病者厭世、犯罪者畏罪、學生自殺不是為情所困就是學業壓力、同性戀自殺必然是因為性傾向...,我並沒有要否定自殺的社會成因,這些死亡都與社會結構所造成的問題息息相關。
日本女星竹內結子自殺,讓眾多人倍感震驚。(圖片來源/竹內結子IG)
但從這幾次自殺的新聞看來,表態往往朝向一個有點殘酷的事實,那就是人類之所以尋找自殺者的死因,是為了對這個死亡下評斷,也就是斷定自殺者死得是否「正確」。
在日本女性竹內結子自殺過世之後,開始有許多評論在表示震驚的原因就是他剛剛生完小孩,而且看起來家庭和樂,接下來便開始出現許多針對於他「不負責任」的舉止所做的評論,然後或許也是作為共鳴與反駁,在台灣跟日本都開始出現解釋跟討論產後憂鬱症的文章,在這些文章不免也有些預設了竹內結子是因為產後憂鬱所以選擇自殺。
可是,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真正原因,就算是有遺書的自殺也一樣,我們永遠都不可能知道讓自殺者做出這個決定,最關鍵的那個因素是什麼。也因此,對於自殺者自殺動機的評斷,無論是同理或責備,都只是一廂情願罷了。
雖然說,即使是一廂情願,也並不代表沒有意義,只是為何這些事情,總是要假定他人的死亡之後,才可以構成討論?
無論今天竹內結子的死因為何,母親這個位置被神聖化,受到太多的規範及限制,太多的勞動被視為理所當然,卻又被這個社會貶低忽視,這件事情,都應該要被討論,去辯論產後憂鬱症是否是竹內結子的死因,不會降低這件事情的重要性。
同樣的,學生過度的壓力、霸凌、權勢性侵、家庭內的性別不平等這些議題,無論是否成為哪一個自殺者的最後一根稻草,都應該是需要改變的現況,去爭執說哪一個人是否是因為這件事情而離世,並不會改變這些事情存在,並且持續讓許多人受苦這個事實,這個事實不會因為有人自殺變得更為嚴重,也不會因為沒有人因此自殺而不需要討論,那就是實實在在的困境。
在還沒發生死亡前,社會就已需要正義。(示意圖來源/Unsplash)
最重要的是,每當有人自殺之後,社群網路總是瀰漫著一種找到元兇並讓他付出代價的正義之音,但諷刺的是,同樣一群人可能在別人未經同意的裸照上傳時,在下面搶著上車要載點;看到藝人公布交往對象後,在公開版面上說對方又黑又醜;把「盆栽要剪,女人要扁」當成有趣的哏四處貼;在性侵害的新聞下面評論說價錢談不攏...。好像只有主體的死亡,才夠格讓這群人在意到「正義」,而這個正義,不過就是自我膨脹而已。
在沒有死亡以前,我們就需要正義。與其不停地尋找自殺者的死因後,去人肉、公審那個看似兇手的人,不如嘗試在日常生活、在社群網站、在任何面向上,去設想自己說出的話、做出的事情,是否也會造成同樣的效果,同樣的排擠、霸凌、歧視跟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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