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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照不能拿下口罩嗎?」黃偉哲被開罰單 民眾擔心電話灌爆

    2020-08-25 15:11 / 作者 李英婷

    台南市政府配合中央實施八大場所需配戴口罩的規定,在勸導周結束後,於昨(8月25日)開出全國首張罰單3000元,裁罰對象正是台南市長黃偉哲,因於頒獎時「短暫取下口罩」留影而遭罰。此舉反讓市民相當緊張,紛紛詢問「我會不會被開罰單?」




     



    台南市實施「未戴口罩且經勸導未改善者,依法將開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也確實強制開罰,卻也讓市府衛生局的防疫專線被灌爆,民眾紛紛致電關心,各種問題盡皆出爐。



    舉凡「我們在電影院包場,結束後合照時,可以把口罩拿下來一下子拍照嗎?」「我是某某公司,正在評估辦理中秋節烤肉,需要戴口罩嗎?」「是不是進圖書館時需要戴口罩就好?進去就不用?」以及「我要檢舉轉角超商民眾進去沒有戴口罩,店家也沒有制止」「我寄照片給你,這個人沒有戴口罩」「某某單位在哪裡辦教育訓練課程,沒有戴口罩,照片在這裡,你們去查」等,不勝枚舉。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不少店家來電詢問「萬一來我們店的客人沒戴口罩,我們會不會被罰?」而絕大多數來電民眾是檢舉,希望衛生局去罰。對此,衛生局無奈表示,民眾如發現違規事項,建議直接向場所人員提醒,相信基於防疫一條心、大家一起來的態度,防疫會更好。



    衛生局也重申,目前疫情中心僅規定八大場所要戴口罩,但基於阻絕疫情傳播,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進入人潮擁擠處、密閉空間、服務不特定人等,都建議戴上口罩。



    而「在裁罰對象以外的場所,店家是否可以自己張貼公告?工作人員是否可以主動勸導?」店家基於工作人員及客人的安全,要求及勸導客人進入營業場所需要戴口罩,並無不妥,衛生局樂見大家一起進行防疫新生活。

    黃偉哲昨出席活動未戴口罩遭開罰。(圖/台南市府提供)

    注意!尚有這些地方宣布不戴口罩將開罰

    雖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目前仍以「宣導」為主,尚未訂定開罰規範,但除了台南市自主強制規範外,雲林縣、高雄市也已公告,自8月17日起若經勸導不聽而未戴口罩,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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