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我陸委會今(7月9日)在例行記者會指出,該法「以言入罪」、無限上綱及全球適用的規定,令各界為之驚愕並高度質疑,呼籲國人審慎評估前往或過境中國、香港及澳門的行程,留意個人人身安全。同時也強調,我方駐港機構不會主動撤離,「會努力到最後一分一秒。」
陸委會提醒,非必要,建議避免前往中港澳。(圖/圖庫Pexels)
「港版國安法」及其第43條實施細則分別於6月30日及7月7日實施。陸委會認為,由於條文內容模糊不清、浮濫,在陸港澳之人士不論國籍,只要涉及「港版國安法」,受到監控、任意執法,甚至被拘留或遣送至中國判罪的風險都將大增。
不過,是否將加強限制赴中港澳?我方政府目前僅止於提醒、宣導,並未強制前往。陸委會提醒,國人如已在陸港澳或過境陸港澳轉機,應注意「港版國安法」可能對個人人權和人身安全的危害;倘若尚未赴陸港澳,應審慎評估,若有疑慮,建議避免前往。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今下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提出統計數據顯示台灣議員出國考察,有4成是前往中港澳,100次考察中有6成是國民黨籍議員、無黨籍議員也有3成,且17縣市議會考察無「法」可管,恐成為下個國安破口,因此公督盟要求,赴中考察要事先申請、事後要提供資料以及公開考察報告。不過,政府方面尚無回應。
陸委會也嚴正警告中國北京與香港政府不要逾越、違反人權,侵犯我方在港相關團體與機構的界線,政府也會與各國保持合作,採取一切可能行動,保障機構與國人在港機構與安全。他強調,我方駐港機構不會主動撤離,服務台港民眾,會努力到最後一分一秒。
陸委會強調,駐處設有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如果國人或台商在香港遭遇問題,可撥打駐香港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2-61439012)尋求協助;或我駐澳門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3-6687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