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吳崢觀點|大巨蛋復工:從建築施工法規來看,台北市府為何惹爭議?

    2020-06-23 15:58 / 作者 吳崢




    台北大巨蛋現況(左)與2015年12月的外貌。(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昨晚傳出市府即將核准遠雄建照,大巨蛋復工在即。



    大巨蛋不論成敗,未來都將成為柯文哲的政治遺產,和他的名字綁在一起。站在一個台北市民的角度,我真的希望市府謹慎考慮,不要為了一時便宜讓市民增加不必要的風險,也讓本來能成為光榮政績的重大建設,蒙上了日後成為汙點的陰影。



    很多人說,你們說市府放水,那到底哪裡放了,講清楚啊?不要含血噴人。



    放水是一個很主觀的用詞,很多時候這只能留給大家自行心證。但要說市府前後立場出現轉化,這是肯定的。我這裡就舉一個市府的軟化之處,請大家一起來監督。



    先講結論:97&127,這兩條法規,過去市府是沒通過不發(建照)。現在是沒通過也沒關係,先發再說。





    大巨蛋建築施工新聞稿。(圖片來源/吳崢粉絲專頁)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是我國的建築法規,它依照建築用途、規模、人數的不同針對不同類型場地給出了硬性規定,包括防火等級要到哪裡、最遠隔幾公尺要有一座樓梯、走廊最少要多寬等等。目的是為了安全考量,避免有人蓋出一棟很大、裝很多人,但卻很難逃生的危險建築。



    《設計施工編》是以傳統立方體建築為出發點進行規劃的法規,如果是設計比較複雜的複合體建築,或是球形、不規則形等建築,就很難符合法規的要求。這時候就要向營建署申請性能審查,通過就能獲得法規「免檢討」的認可。



    也就是《設計施工編》是一個通則,但不是絕對,只要你申請通過了個案審查,就能夠免適用它的規範。



    大巨蛋,就是一個複合功能、超大量體、蛋形的超複雜建築,因此有非常多條《設計施工編》的法規需要申請性能審查。(每條獨立申請、獨立審查)





    2018年5月30日大巨蛋會議紀錄。(圖片來源/吳崢粉絲專頁)



    直到目前為止,針對《設計施工編》97與127這兩條,遠雄都還沒通過台建中心的性能審查取得免檢討許可。(97條是安全梯的防火時效;127條是觀眾席若不在平面,最多只能低於地面7公尺,大巨蛋是下沉10.5公尺)



    這個狀況北市府一直以來都非常清楚。2018年北市府和遠雄進行的內部會議上,市府就多次要求遠雄應該快向台建中心申請性能審查。



    在過去,市府的立場是都審、環差、性能審查這三者全部通過才能核發建照,缺一不可。但現在,都發局卻說建照可以先發讓遠雄復工沒關係,只要核發使照前有完成性能審查就好了。





    2018年6月4日大巨蛋會議紀錄。(圖片來源/吳崢粉絲專頁)



    這有兩個問題:



    一、如果遠雄都蓋好了,到時候性能審查沒過,還有辦法再變更設計嗎?屆時是不是又成了僵局?



    二、嚴格來講,目前大巨蛋就是仍有適法性的疑慮。一個還沒完全確認沒問題的建築,為什麼要核發建照,放手讓它蓋?



    北市府大可以等遠雄完成台建中心性能審查,確認無疑義後再核發建照。為何現在要打臉市府過去的立場,冒著風險蒙著頭放行遠雄?

    是為了讓大巨蛋趕在柯市長任內落成嗎?



    原文出處:吳崢粉絲專頁

    (本文獲原作者授權刊登,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吳崢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