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被踢爆「開民主倒車」?6月12日悄悄通電所有駐外館處,規範駐外人員的名片統一格式,規定除了使用國旗、國徽、梅花、外交部部徽等圖案,排除使用「台灣」一字眼;其中提供參考圖例竟連對外慣性使用「Republic of China(Taiwan)」,中華民國後面加註的「台灣」也沒有,引發爭議。
同時,外交部還在該份電文中要求,駐外館處應「審視同仁現用名片」,「參考上述原則辦理」。此外,為利於駐外館處「對外識別的延續性」,日後名片的格式如有「重大變更」,也必須報外交部同意。
電文發布時機適逢日前因名片「特立獨行」惹議的駐德代表謝志偉,引發質疑外交部此加註文字是衝著謝志偉而來。
謝志偉名片印製「TAIWAN」,與外交部形式不同惹議。(圖/陳以信辦公室提供)
時間回到4月20日,國民黨立委陳以信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出示兩張名片樣式,左邊是駐德代表謝志偉的名片上印有大大的「TAIWAN」字樣;右邊名片則是在同樣位置上印著「Republic of China(Taiwan)」。外交部次長徐斯儉被問及「哪一個格式是正確?」其指出,外交部統一印製的「較像右邊這一張!」
換言之,目前外交部及駐外處使用名片印製的國名多為「Republic of China(Taiwan)」。對此,陳以信質疑,「事實上,謝代表(志偉)這一張特立獨行。如果這樣子是正確的,你就頒布所有外交官都這樣用;如果這樣子不正確,你是不是要對謝代表這邊要求他調整呢?」陳以信要求我國外交官、駐外代表的名片必須一致。
因而,外交部於6月12日致電所有外館,並提供新名片參考圖例。據電報內容,外交部就駐外人員的名片格式做出明確規範,邦交國須在國旗、國徽、外交部部徽等圖案擇一使用;非邦交國在國徽、梅花、外交部部徽、或無圖案等擇一使用。
而名片尺寸、字體大小與字型等,均統一律定。電文上並列樣式附件供外館依循,邦交國就以中華民國為名,非邦交國則以代表處為名。駐外人員形容,這些附件形同正面表列,就連部分館處常在中華民國後面加註「台灣」也沒有,只能依循新規定辦理。
追根究柢,立委質疑「國名」在國際社會能否統一呈現,但外交部卻將即使是對外慣性使用括號「Taiwan」,都在新名片範例中不見,是疏忽嗎?外交部面對此爭議,第一時間透過新聞稿作出三點澄清,第一點直言統一名片標準格式是「應國會議員要求」。此舉引發質疑,這是推卸責任?抑或外交部過度解讀立委要求?
陳以信質詢出示兩張名片,左邊是謝志偉名片,右邊為外交部官員名片。(圖/陳以信辦公室提供)
面對引發爭議,外交部今(6月16日)上午緊急透過新聞稿說明,
一、外交部對外館名片格式的原則行之有年,近期應國會議員要求統一外館名片標準格式。因此外交部發送相關圖例給駐外單位,作為最新設計前的參考。
二、針對媒體報導表示外交部通電外館不准使用「台灣」一事,並非事實。目前在所有邦交國和部份非邦交國,使用「中華民國(台灣)」已是正式對外文書用法。在無法使用正式國名的外館,也有部份使用上的彈性。
三、外館名片設計一致化及強化方便使用等相關議題涉及國家整體對外事務與各部會的協調。有關設計案,外交部將與其他部會討論後再行定案。
行政院也一早緊急發布新聞稿滅火,除了表述內容與外交部統一口徑,還強調,對於涉外相關事務,包括華航名稱、護照樣式與駐外人員名片樣式等,由於涉及多部會的整體對外業務,行政院將組成專案小組來處理;專案小組若有結論,會再行對外公布。
外交部的新名片格式範本,「台灣」全不見,引發爭議。(圖/陳以信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