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不想對振興三倍券發言了,覺得這個政策很不錯。但一堆人嚷著什麼複雜、不便民、該發現金、甚至說是「脫褲子放屁」⋯好臭好臭!那就來噴一點芳香劑吧!
振興三倍券政策一公布,有不少聲音反彈。(圖片來源/經濟部粉絲專頁)
一、振興不是紓困,紓困當然發現金,但紓完困(或者你根本沒困)又發現金給你,你很可能直接存起來、根本不花,那能振興到誰?當政府是寃大頭嗎?
二、振興的對象不是你我,是商家,我們出一千,政府出兩千,再加上各賣場、各銀行為了爭取振興券的優惠和回饋,一商家一定可以拿到三千元以上的收入,這才叫做振興!怎麼會有人認為商家寧願收兩千元現金、也不願收三千元振興券(完全可以視同現金運用),真的不知道這樣說的商總老大,是不是有哪裡「傷腫」了?
三、對商家、小店甚至夜市都很方便,如果是刷卡或電子票證(悠遊卡之類),那一點都沒差。如果是實體券可以找零,拿到的券也不用去換現金,可以直接用來進貨或購物,哪裡麻煩了?
四、要「買」振興券很簡單!銀行會找你來綁信用卡,電子票券(悠遊卡等)可以直接儲值。如果要領實體券,跟買口罩一樣,7月1日起去超商刷健保卡預購,7月15日帶一千去買三千的券。還嫌麻煩?那就7月15日直接帶錢去郵局買券。選一種你覺得最好用的方式就行了,到底困難在哪裡?
政府提供多種領取方式供民眾選擇。(圖片來源/經濟部粉絲專頁)
五、有人說太少,應該發六千。我還主張發六萬咧!開不開心?問題是錢從哪裡來、立法院有編預算嗎?百年大黨講這種蠢話可以收一收關店了!
六、還有人危言聳聽,說有人要拿錢收購振興券。如果有人儍到把價值三千元的東西用一千元就賣掉,那我們也祝福他,但那三千還是會花到店家身上,WHY NOT?正常的狀況下,我就算窮到一千元都沒有,我也要跟別人借,而且可以用一千元振興券還他(如果用一千五還他,他會更樂意!),怎麼會有人「自動棄權」呢?
七、真正的低收入戶,政府會在他的帳戶匯入一千元讓他去買振興券。為什麼不直接發給他就好?因為怕他不想被人知道是低收入戶,顧及他的尊嚴才這麼「體貼」,在那邊不停鬼叫的人有想過這一點嗎?
當然,反對是每個人都有的權利。但是如果真要反對就反對得徹底一點,例如根本可以拒領振興三倍券,或者去領來振興券自己就是不用、全部捐給公益團體…不管怎麼樣,也都比在那裡窮靠腰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