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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六男童被迫在全班面前「猥褻」 校園霸凌何時了?符合1項就是霸凌

    2020-05-27 10:07 / 作者 蔣佩庭

    台南市一名國小家長赴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服務處澄清,表示她兒子不僅遭到同學霸凌,校方還通報教育局說是她兒子性騷擾同學。


    男童被威脅要在全班面前猥褻

    據了解,該名男童上學期才轉到新學校。上週男童慘遭3名同班同學霸凌,他們威脅男童要在全班13位同學面前猥褻,讓男童身心受創。



    最後紙包不住火,霸凌一事傳到教職人員耳裡。然而,據母親所述,校方卻在未搞清楚前因後果的情況下通報教育局,表示:「是男童性騷擾女同學。」絲毫未提到男童是被霸凌威脅。



    校方的處理方式,令男童母親無法接受,氣到去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服務處陳情。林燕祝受理家長陳情案件時,表示:「到底是台南市教育局還是社會局,誰在說謊?」



    林燕祝痛批校方是在孩子的傷口上灑鹽,說道:「孩子的二度傷害,誰該負起責任?讓天真的孩子為這些謊言買單?校園霸凌事件何時了?」



    男孩的遭遇獲網友的同情,有人希望男童媽媽帶他去看心理醫生,就怕男童留下不可抹滅的心裡創傷。



    台南市教育局目前已介入調查。

    校園霸凌主要分成「身體傷害型」、「精神侮辱型」

    校園霸凌主要分為兩種─「身體傷害型」、「精神侮辱型」。身體傷害型就是直接對身體做出傷害的行為;精神侮辱型可能是取難聽的綽號、刻意排擠、外貌嘲笑等。精神侮辱型較難被察見,容易被忽略,也易被「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帶過。

    如何判斷事件已構成霸凌?

    想判斷事件是否已構成霸凌,可用下列指標判斷。若事件符合其中一、兩項,那麼就該往霸凌方向處置:




    1. 權力是否平衡:雙方是否為勢均力敵,角色是否可以隨時調換、你來我往。

    2. 有蓄意傷害嗎:孩子是否會因為另一方受傷、疼痛而感到快樂。

    3. 有恐怖氣氛嗎:受害者心中是否感到恐懼與壓力,進而受到威脅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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