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再次指出,《愛奇藝 IQYI》為「中資 OTT 網路影音平台」,並非合法許可的產業而需要下架。但愛奇藝並沒有正式在台營業,而是委由在台的廣告經銷商「台灣歐銻銻娛樂」經營會員、行銷業務,若無法從網路直接封鎖服務,則近乎無法管理。目前正在研議中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又稱為 OTT 專法)如何管理網路商業應用,其難處又在哪裡?
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述,中資能夠來台投資的產業為「正面表列」,意即有標明的才能夠來台設立營業。而媒體、影音平台皆不在其中之一,從這點來說,愛奇藝是無法合法地在台灣營業。但由於網路時代的特性,消費者們不再需要實體店面消費,愛奇藝與台資的「台灣歐銻銻娛樂」合作,不直接落地,而是由在台灣的歐銻銻娛樂來處理台灣會員收費、行銷等業務,等同於繞過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限制。
《愛奇藝》在台灣有在地台資公司「歐銻銻娛樂」協助進行行銷、會員管理業務。(來源/愛奇藝官網)
而這個「繞過」的方式,也一直是 NCC 如何做出裁決的攻防重點,面對將業務、資本拆分至合法,但明明又在執行不許可的線上影音內容服務,一時之間居然無法可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在積極研議「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又稱為 OTT 專法),來處理這種完全不需落地卻能夠提供服務的媒體營業行為。
線上 OTT 平台國內外皆有非常多的業者,例如 Netflix、KKTV、Hami Video、LiTV、巴哈母特電玩瘋等等,如果我們放大一些,包括 YouTube、DailyMotion、BiliBili 等等影音網站都算是廣義的影音平台。愛奇藝本次的問題在於「在合法的地區內經營在其他地區違法的業務」,導致台灣無法可管,只能就在台灣的經銷商歐銻銻娛樂來提問。
愛奇藝在中國經營影音業務,台灣這邊自然無法可管,但台灣人主動去中國網站購買服務,則這點目前也是無從罰起,而在自由的網路環境下,台灣方也不可能架起網路封鎖機制讓台灣人連不上愛奇藝,充其量,只能提議讓台灣 CDN 伺服器廠商不為愛奇藝提供服務,可能會讓影音速度慢些而已。
就算關閉愛奇藝在台灣的所有合作夥伴,愛奇藝仍然能透過投放各種網路廣告來針對台灣消費者做行銷,並從而提供服務。
相對低調很多的「BiliBili 嗶哩嗶哩」,同樣對台灣會員提供「港澳台」版權的影音內容,也可付費加入會員看更高畫質(來源/BiliBili)
台灣目前研議中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又稱為 OTT 專法),目前仍為全球第一個試圖管理跨國 OTT 的法案,還沒有其他前例可以參考。較為相近的為法國正準備要上路的「數位稅」,數位稅針對跨國網路企業,像是網路廣告商、Uber、Agoda 等叫車、訂房,透過網路將使用者與產品連結等的網路服務公司,就其所產生的營收來課稅,來解決這類「公司在境外、低稅區,卻跨境實際從事營運行為」的情況。
另一方面,韓國廣播通信委員會(KCSC)在 2019 年初以封鎖「有害網站」的名義,封鎖了 895 個「非法或有害網站」,其中包括知名的情色網站 PornHub,在當時引起了民意廣大的反彈。我們能夠賦予政府多大的權力,來讓政府決定人民能上一個網站,不能上什麼網站?如果使用網路封鎖為手段來解決跨國網路服務問題,是否會引發出的更大甚至違憲法的問題,預計在今年會研議出結果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就看 NCC 如何提出解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