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驚!警方追求查緝槍枝績效 玩具槍移送法辦每年逾800件?

    2020-05-15 16:59 / 作者 李英婷

    玩具槍業者和生存遊戲玩家今(5月15日)齊聚立法院陳情,表示內政部追求槍械查緝績效,讓員警承受壓力而將玩具槍列為真槍替代品,合法業者被移送法辦平均每年達800件,但最終判刑有罪卻不到1成。如今立法院為杜絕改造槍枝氾濫之問題,檢討警方績效,業者們憂心又將成為「績效提款機」。


    員警憂績效不佳,玩具槍也成追緝重點?

    近期改造槍枝氾濫,且經查多由「操作槍」改裝而成,因而內政部提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擴大槍砲定義,「操作槍」也納入模擬槍的管制範疇;同時新增「制式或非制式」文字,所有具殺傷力之各式槍砲,不須糾結「改造槍枝」或「非改造槍枝」,刑責均相同。



    該修正草案已在4月21日完成委員會初審,院會並於今召集朝野協商,若達共識可望近期內進入三讀程序。不過,卻引發玩具槍業者的憂心,因草案未清楚定義「操作槍」,在有「無故」被移送法辦的前例下,業者不敢大意,因而集聚立法院陳情。

    內政部提修法擴大槍枝納管範圍,玩具業者憂心無辜被波及。(圖/李英婷攝)

    業者批:政府對玩具槍總帶有歧視

    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總幹事張柏勳提到,玩具槍是台灣傳統產業的光榮,世界市場中每10支玩具槍就有7支是「MIT(made in Taiwan)」,「遠遠把中國產品甩到十條街外。」該產業是台灣政府應積極鼓勵開拓市場,但事實上,政府常常帶有歧視。 



    張柏勳指出,警政署對於查緝槍枝訂有高額績效獎金,查緝到每枝動能超標槍枝能得到4000元獎金,因而導致員警為達績效而熱衷查察玩具槍。據警政署統計,2017年及2018年刑事局分别檢驗玩具槍、空氣槍各約800、1100枝,其中改造玩具槍具殺傷力者,總數都在30枝左右,換言之,玩具槍業者無故遭移送的比例高達9成。



    業者一方面贏得世界高占有率光榮,另一方面卻也隨時擔負被移送法辦的風險,雖多數案例最後都無罪確立,「但司法風險不是任一個合法生意人應承受。」張柏勳如此說,「玩具鈔不是錢,玩具槍不是槍,玩具槍更不是績效提款機;據私下詢問基層員警,他們也不是真的想賺那4000元,但真的是因為績效壓力。」

    立委提附帶決議:玩具槍不在獎勵範疇

    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其祿今出席玩具槍業者陳情會,指出已擬提附帶決議,要求警方限期檢討現行查獲非法槍械的獎勵金核發認定,但無涉治安的玩具槍或空氣槍,不該納入查緝績效獎金範疇。



    張其祿指出,該附帶決議還要求,未來修法完畢後,內政部必須製造「懶人包」清楚說明槍枝管制範疇,以及玩具槍申請出口辦法等,避免玩家被汙名化,「修法固然重要,也要能保障合法業者。」

     

    警政署回應是「誤會」

    刑事警察局今下午以新聞稿回應,表示警政署目前查獲非法槍械統計及獎勵金核發認定,槍械需先鑑定認為具有殺傷力,並移送地檢署偵辦,才會列績效及核發獎勵金。且目前修法不涉及「低動能遊戲用槍」(如空氣槍),不會影響合法業者和玩家的權益。

    李英婷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