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把錢存在郵局生的利息不必課稅,郵局因此成為不少「存錢族」的最愛。但你知道嗎?郵局存款超過100萬「不計息」;不過,上述不必課稅的範圍,僅限「活存」,不包括「定存」。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說自己到郵局存錢,行員告知:「超過100萬不計利息。」令他驚訝不已。
2月15日,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說自己到郵局存錢,行員告知:「超過100萬不計利息。」令他驚訝不已。
事實上,郵局的「儲匯業務專區」網頁上,就註明:「存簿儲金最高計息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
雖然把錢存在郵局,超過100萬不計息,郵局依然是許多存款族的最愛,原因就在於:郵局存款利息不用課稅。根據《郵政儲金匯兌法》第20條規定:「存簿儲金之利息,應免一切稅捐。」
需留意的是,這裡的「存簿儲金之利息」僅限於「活存」,不包括「定存」。過去就曾有民眾到郵局提領定存利息,才發現自己被扣了10%利息所得稅。
依據稅法規定,定存利息金額的10%,超過2,000元,須扣繳所得稅;換句話說,如果定存利息金額超過20,010元(20,010*10%=2,001,大於2,000元),一樣要扣稅。
高額定存族想避免被預先課稅,可以考慮「利息分年領」,避免集中在同一個年度領取利息超過20,010元。或者申請「免稅卡」(全名「儲蓄免扣證」),如果持有此卡,只要在領取利息時,交付銀行登記,就不用預扣10%稅款,每人每年免扣額度為27萬元。
依據財政部官網說明,申請儲蓄免扣證,可以帶本人和配偶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和印章,到任一國稅局總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核發「儲蓄免扣證」。
一份免扣證可以連續使用,不用每年換新,等到這張免扣證填滿後,再拿舊證及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至任一國稅局總局及所屬分局或稽徵所、服務處換發新證即可。
前面網友在爆廢公社的貼文一發出,還引起另一項討論:「現在根本沒人在用郵局。」真的是如此嗎?
其實,中華郵政曾於2019年3月指出,其儲戶高達2,700多萬戶,比台灣人口2,300多萬還高出不少。
原因是,全台郵局各據點的電腦化連線作業,1980年代之後才啟用;因此,早年有部分民眾一人開了2個或以上帳戶,造成「儲戶比人口多」的怪象。
喜歡這篇文章嗎?
快來媒體小農灌溉心中好新聞吧!
按讚追蹤太報 Facebook,隨時關注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