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差別殺人案件最困難的是定義。不只是一般民眾,即使是專家學者也很難全面理解這類案件的發生原因與犯案動機:只要是出現在加害者行凶過程中的任何人,都可能是被害的對象。
而在比較容易理解的解釋中,此類案件也常與加害者「精神症狀」的不可預期性結合,更容易引起社會集體焦慮,也為精神疾病以及律師申請精神鑑定貼上污名標籤。事實上,需要注意的是,媒體在報導無差別殺人案件的優先順序中,也常針對精神疾病單面向歸因,而忽略個人的身體疾病、性格特質、家庭互動關係、甚至就業景氣、醫療教育等了家庭、社會因素。我們需要建立關於這些不同層次的剖析與知識,才對於悲劇有更全面的覺知,與預防能力。
台灣社會曾連續四年以幾乎一年一起的無差別殺人案,引起社會極度焦慮。國內主流輿論興起反電玩、反廢死、反精神鑑定等的鍵盤風暴。
鄭捷在2016年迅速三審定讞後,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同年的研究中提出,現代社會因競爭激烈,「努力就會有收穫」的平等觀念已經不再有效。現代人受挫機會高,個人的力量也無法抗拒M型化社會的潮流。對於一般民眾而言,如果有可怕的犯罪事件,也會傾向迅速打擊,宣洩憤怒。但李茂生提醒,若是犯罪人迅速被處以死刑,社會將失去好好理解一個「殺人犯是怎麼形成」的機會。
少年A在日後寫下的自傳《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中寫下自己在犯案前的孤立感:
不管好或壞,我沒有任何地方比別人突出。我從來沒想到過自己會變成什麼東西的象徵。請回想一下您國中時的同班同學,您一開始會想起誰?是不是那個成績優秀、運動萬能而且長相也很受老天爺眷顧的班長?
第二個會想起誰?是那個天生好笑、說話風趣總是帶動現場氣氛的活寶?第三個呢?是那個染了頭髮、叼根菸、一天到晚鬧事,有時好像咬到嘴脣一樣露出一臉俏皮笑容的同學吧?
大家都到齊了。好了,現在請您再把眼睛轉向教室的角落去。看,那裡不是還有一個人?一個您連名字跟長相都忘了的人。您根本也忘了曾經跟他同班過吧?
不會念書、不會運動,也不太能跟別人好好講上幾句話。走進教室時沒有人會看他,在走廊上跟他擦撞時沒有人會回頭。沒有人會叫他的名字。他在或不在都沒有人會在乎。那個人就是我。
犯下無法令人原諒的大罪,他的呼喚是:「我不知道到底求過了多少次,希望時光能夠重來。還沒有犯下罪行前的孩提時代是那麼地溫馨令人懷念。」
2013年時,日本法務省就過去50餘起案例透過訪談、鑑定、檔案分析後,提出報告,指出隨機殺人的犯罪人有一些相同特徵:「隨機殺人的犯罪人許多都是具有無業、家庭不和、居所不安定等高犯罪危險因子的人。正是因為這些高危險因子濃縮在一起,所以發生了隨機殺人的事件。」他們想法傾向偏激尖銳、在社會上孤立,往往導致犯案者有與社會為敵,以及強烈自殺傾向等樣貌。
研究進一步指出,犯罪人往往沒有與人結成可信任的親密關係,不論是家人、朋友、或是情人,他們通常都沒有。無差別殺人的其中之一的特徵便是幾乎都為孤身犯案,沒有其他共犯的單獨犯行。
整體來說,犯案者多數沒有活躍的人際關係,在孤立的狀態中過著窮困的生活。如此的生活狀況,可認為是使無差別殺傷事件犯案者產生閉塞感及不滿社會的重要原因之一。研究報告最後建議:為了防止無差別殺傷事件,解決社會孤立感非常重要。
小燈泡媽媽王婉諭並不是支持廢死,也不是支持死刑。但她覺得在執行槍決前,該做的事情要做。當她在一審開庭站在法院時,「對被告(王景玉)的狀態完全不清楚。這件事情讓我們覺得很弔詭,就是我們怎麼可以對一個人,他到底怎麼了都不知道,就要談量刑的程度,這是我們覺得荒謬的地方。」
小燈泡的媽媽王婉諭被主流說是非典型受害人,沒有歇斯底里,而是理性訴求有更全面的真相與調查,更有意識的預防跟包容「讓社會不要再出現這樣的人」。
她在接受訪談時並表示,這是「冷漠的惡果」,如果在之前大眾可以有意識的努力一些什麼,或許發生率就會越來越低。
身為受害者家屬,稚兒的生命嘎然而止,也永遠帶走自己一部分的生命。她需要相信,小燈泡的離開是有意義的,「她(小燈泡)或許肩負著什麼樣的使命。所以我們有機會多做些什麼,對我們來說,這樣想是一個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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