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機師5大訴求:
一、改善疲勞航班:增派長程人力,航程超過8小時派遣3名駕駛員、超過12小時派遣4名駕駛員,解決機師過勞問題
二、升訓透明化:副駕駛升訓制度透明化,每年2次升訓會議前,需公告機隊缺額、全體飛行員排序、年資、飛時,並保障國籍機師招募與培訓
三、禁搭便車:禁止對工會會員(幹部)施壓、脅迫、秋後算帳,與工會達成協議之權益項目,由會員專屬
四、撤換主管:撤換破壞勞資關係之不稱職主管
五、保證第13個月全薪:比照長榮保證第13個月全薪,納入團協、會員限定
工會指控華航無誠意,違反當初協議內容;華航回批工會宣稱是為飛安和過勞罷工,實際上卻是為了調整福利和待遇,雙方一來一往透過媒體隔空交火。
機師工會指出,酒測值有誤差,可能喝果汁也會測出有酒精殘留;若機師是清白的,則應該要進一步驗血才能證明。
雙方在第一項「改善疲勞航班」訴求遲遲無法協商成功,經過討論後,勞資雙方同意飛行時間12小時以上航班派4人。但針對8小時以上航班,則無法凝聚共識,工會要求飛行時間7小時以上派3人,華航則堅持8小時以上才派3人。
機師自動駕駛途中必須監控天氣、無線電、油耗檢查、落地時設定飛航電腦(包含導航、天氣等資料)、進場簡報等,隨時都要緊盯飛行狀況。
經過二度協商,機師工會同意飛行時間12小時以上航班派4人、8小時以上派3人。不過工會認為,多航段航班疲勞程度較大,要求多航段航班飛行時間7小時以上派3人、11小時以上派4人,但華航無法同意,最後工會退讓同意多航段航班飛行時間7小時以上派3人、12小時以上派4人,華航仍無法接受。
協商中達成協議包括:
一、飛航時間(FT)8小時以上及12小時以上:
8小時以上者以3人派遣(14日前簽署次月實施;15日後簽署則於簽署後2個月實施)
12小時以上以4人派遣(747-400型機隊因人力較吃緊需要時間準備,於簽署月後,至遲第7個月起實施,其他機隊14日前簽署次月實施;15日後簽署則於簽署後2個月實施)
二、5項「低飛時高工時」特殊航線同意加派或提供過夜:
1.美國內陸「安克拉治─紐約」來回航線改3人派遣(簽署月後至遲第7個月起實施)
2.「台北─重慶」紅眼貨機改4人派遣,回程回復正常休時(14日前簽署次月實施;15日後簽署則於簽署後2個月實施)
3.「台北─西安」3人派遣(14日前簽署次月實施;15日後簽署則於簽署後2個月實施)
4.「台北─帛琉」3人派遣(簽署後3個月後實施)
5.「台北─關島」2人派遣於關島住房(簽署後3個月後實施)
最終經歷了160個小時後,罷工終於在2月15日落幕。勞資雙方除了上述協議外,再達成五項協議,包括:
一、2年內研議規畫只進用外國籍副機師
二、不對工會秋後算帳
三、不撤換管理高層但加強內部溝通
四、增加飛安獎金等事項
五、工會則簽署和平協議,即起停止罷工,並承諾3年半之內不再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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