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高等法院法官的陳永昌涉嫌內線交易,台北地院判決出爐。陳品佑攝
曾任高等法院法官、「永昌律師事務所」所長及「晟德大藥廠」獨立董事的陳永昌,6年前驚傳利用職務之便涉嫌內線交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今(11/28)出爐,陳永昌被判處3年10月,同案的晟德大藥廠稽核經理唐宜鶴則因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被判8個月徒刑、緩刑3年。
陳永昌2018年擔任晟德大藥廠獨立董事期間,獲知公司即將與中國華潤醫藥控股公司簽署糖尿病新藥「CS02」授權備忘錄的重大利多消息,內容包括簽約金與里程碑金共8000萬人民幣,銷售權利金最高可達兩位數百分比。
檢方調查指出,陳永昌與唐宜鶴趕在晟德發表利多重訊前,提早獲知訊息,利用親友名義作為人頭帳戶買進公司股票,待消息公開股價上漲後陸續脫手,分別獲利286萬3190元與31萬5999元,去(2023)年被依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起訴。
唐宜鶴於偵查期間坦承犯行,並主動繳回不法所得,因此獲從輕量刑;至於陳永昌則被法院依內線交易罪重判其3年10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本案仍可上訴。
現年退休的陳永昌,畢業於台大法律系,司法官學院第19期結訓,曾在桃園、士林、基隆地院及高等法院擔任法官,退休後成立永昌律師事務所,並兼任晟德大藥廠獨立董事,卻在擔任獨董期間涉嫌內線交易,可說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