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六分局外觀。取自Google Map
警界風紀案件又添一樁!警政署表示,日前接獲檢舉,指控刑事局電偵大隊與台中六分局偵查隊長、偵查員到台中市西屯區摩鐵開趴,過程中還找來傳播妹助興。對此,警政署及台中警六分局調查結果出爐,認定偵查隊長、偵查員確實涉入治安顧慮場所,將依規定記過調職,不過強調當天詐騙集團金主沒有在場。
根據了解,警政署10月底時接獲檢舉,指控刑事局中打電偵二隊的徐姓、陳姓2名偵查正,與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偵查隊長、偵查員、南投縣仁愛分局警員涉入不正當場所白吃白喝,還外叫傳播妹「香檳小姐」助興,並稱詐騙集團水房金主也在場。不過,被指涉的員警喊冤,稱當天是受邀前往,且僅待了20分鐘。
警政署會同台中市警察局督察室共同調查結果出爐,台中警第六分局表示,偵查隊張姓隊長及陳姓巡官,曾於10月17日共同前往西屯區市政北七路某摩鐵附設KTV包廂唱歌,且該摩鐵為六分局列管治安顧慮場所,雖然是友人邀約前往,但已違反規定。
台中六分局指出,2員警當天停留約30分鐘,就先行離開。警方強調,當天在場人士指有其他單位員警及其友人在場,外傳的詐騙水房金主並未在場,後續已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將張姓隊長及陳姓巡官記過調職。至於參加聚會的電偵二隊的徐姓、陳姓偵查正,刑事局督訊科證實二人已調整職務,被調派回台北電偵一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