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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市警小隊長涉濫查個資洩密遭羈押 警局:停職處分

    2024-11-09 11:33 / 作者 孫蓉華
    新竹市警局。取自Google Map
    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陳姓刑事小隊長,被控用公務查詢系統私查個資並洩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洩密等罪,經新竹地院兩度交保,新竹地檢署兩度抗告成功,竹院昨晚「更二裁」裁定羈押禁見。市警局今(9)日表示,予以嚴懲停職處分,後續將視偵審結果從嚴究責。這已是新竹市警界今年第三位被收押的員警。

    據了解,涉案的陳姓小隊長疑涉瀆職包庇,檢調追查,掌握其銀行帳戶短時間內有大筆資金進出,金額達500萬元,懷疑是包庇毒犯所得。陳員還涉濫用警政系統查詢民眾個資情況。

    新竹檢方10月8日發動搜索及約談,訊後認定陳姓小隊長涉犯貪汙、瀆職和違反個資法,並依重罪、串證等理由聲押禁見,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竹檢10月23日掌握新事證再次聲押,法院仍裁定30萬交保,向高院提抗告後,昨天發回更裁獲准聲押禁見。據了解,陳姓小隊長偵訊時否認犯罪,強調帳戶資金是投資所得,多數是跟親友借貸周轉,後來陸續還清,還有160多萬元待還。

    新竹市警察局今天上午表示,對於所屬第一分局偵查隊陳姓小隊長,涉及違反個資法及洩密案,遭新竹地方法院羈押,予以嚴懲停職處分,以維護警紀,並重申風紀是警察的命脈,再好的績效抵不過一件風紀案件。

    市警局表示,本案係新竹地方檢察署指揮第一分局共同偵辦,警察局長邱紹洲要求所屬,秉持不掩飾、不庇縱、警紀警辦的原則,積極配合檢察官調查釐清,絕不容許員警有違法犯紀情事,身為幹部應以身作則、勤管嚴教,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之處,將視偵審結果從嚴究責,以維護警譽。

    陳姓小隊長被收押,成為竹市警界今年第三位被收押的員警。之前二線三星警官宋瑞展,涉收受電玩業者賄款被押4個月,起訴後仍續押;第二件是北門派出所及第一分局張姓偵查佐,疑涉抽單交通違規白單,被法院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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