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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裸躲捷運女廁狠撲人妻性侵 北市「尾隨之狼」遭判3年6月

    2024-10-29 10:17 / 作者 林佳鋒
    女子遭性侵示意圖、性騷示意圖。本報繪製
    性犯罪劣跡斑斑的台北市「尾隨之狼」蔡姓男子,2022年全身脫光躲在台北捷運小巨蛋站女廁隔間,趁一名人妻如廁時企圖性侵,所幸站長及時趕到救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蔡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

    犯下多起強制猥褻案的蔡男2021年曾騎著YouBike在台北市松山區尾隨一名年輕女子,女子進入暗巷後,從後勒住脖子用手指性侵,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二審加重改判4年2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豈料,不知悔改的蔡男又在2022年6月7日上午6時許,於台北捷運首班車發車前,躲進小巨蛋女廁並脫光衣服埋伏,一名人妻進女廁蹲馬桶滑手機,抽衛生紙時驚見蔡男從隔壁上方盯著她看,接著翻過牆壁撲倒人妻,人妻嚇得尖叫拍門呼救,所幸站長及時趕到並報警逮人。

    案件審理期間,蔡男辯稱沒有強制性交易圖,只想猥褻被害人,脫光衣物是因為上大號覺得熱。律師則指出,蔡男從小就有精神疾病,心智程度僅12歲以下,應減刑。

    不過法官審酌被害人頭、臉擦挫傷,雙大腿內側、下腹部與臀部也受傷,可見蔡男使用力道強烈,不是單純想觸摸;且蔡男刻意避開清潔人員躲進女廁,還隱藏自己原本穿著的短袖上衣和短褲,顯然不是因為熱,而是預謀犯案。

    至於律師主張蔡男智能障礙病史求減刑輕判,法官認為蔡男前科累累,分別被判刑定讞,相當清楚自己行為是違法,且會避開人群、挑選犯案地點與對象,犯案時未受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影響,若犯案時身旁有人就會終止行動,明顯具有判斷與評估能力。

    法官認為,蔡男潛入女廁犯案,造成被害人心理創傷,女方因此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症、焦慮症與恐慌症,且造成大眾恐慌,犯行毫無情堪憫恕之處,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3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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