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侯柏青攝
國際通緝犯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犯下義大利10億詐騙案卻躲在台灣,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提審成功,但移民署已執行驅逐出境。不過,奧納德飛往新加坡卻慘遭「退貨」,昨(10/20)天凌晨被遣返回桃園機場滯留。他緊急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希望能留在台灣,卻遭法院駁回,他昨晚已再度搭機離台。
調查指出,奧納德在義大利成立租賃汽車公司,並與西班牙業者合作,他卻把出租車輛賣給不知情的第三者,或違法運送國外買賣,涉詐騙的金額高達3千萬歐元( 約10.5億新台幣),2019年被揭發前,他早一步出境躲藏在台灣,遭義大利警方列為國際通緝犯紅色通報對象。
全案曝光後,移民署10/17通知奧納德出席「驅逐出境」的審查會臨時會,奧納德聲請延期不成,移民署於10/18開會討論後,決議強制驅逐出境。奧納德主張,移民署處分不合法,他也認為移民署在執行程序中,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向法院聲請提審獲准。不過,他雖然聲請成功卻來不及阻擋此事,他被迫搭機前往新加坡,沒想到被「拒絕入境」,又被送返桃園機場。
奧納德不放棄法律救濟,委託律師向北高行聲請暫時處分,和移民署展開鬥法。
奧納德向法院主張,他是西班牙公民,自2019年間就入境台灣,是4家公司的負責人,他也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他主張,移民署10/11通知他到台北市專勤隊接受調查,10/13就命他必須在10/19前出國。
他認為,移民署通知他出席10/18上午10點舉辦的案件臨時審查會,他聲請改期無效,主張移民署的決議不符合正當程序原則的保障,因此聲請定暫時狀態。
北高行指出,他在聲請本案假處分前,法院已經裁准就10/13決議的部分(命他10/19之前出國)停止執行。而移民署在10/18註銷他的外僑居留證,隔日就執行驅逐出國,然後在10/20做成告知書,告知他「禁止入國、遣送及照護告知書(親友)」,並在待遣送出國期間指定照護場所。而奧納德則向法院追加聲請停止執行對象及變更假處分。
北高行認為,奧納德10/18遭到執行驅逐出境後,因為聲請情事有變更,因此准予變更聲請主張,但北高行認為,侵害權益事項如果是因行政處分的執行而起,應該聲請停止執行,而不是假處分,他既然已經請求停止執行獲准,就沒必要聲請暫時處分。
北高行也認為,依他的主張,無法認定有定出暫時處分的急迫性危險。此外,他請求「回復原狀」是指「得以在台灣居留而無慮於被驅逐出國」的狀況,但在註銷居留或驅逐出境處分未經撤銷或廢止前,他的聲請主張根本沒有實現可能性,因此欠缺保護要件,據此駁回聲請。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