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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家/穿雲箭之亂!查1支等於1把槍 淪刑事積分灌水神器?

    2024-10-19 07:00 / 作者 施書瑜
    警方近期陸續查緝「穿雲箭」,而被一般人當成射「鞭炮」的工具,因其構造裝填火藥即可發射與槍械類似,被警方視為違法槍砲改造物品。截自YouTube
    警方近期陸續查緝「穿雲箭」,這個被一般人當成射「鞭炮」的工具,因其構造裝上火藥即可發射與槍械類似,被警方視為違法槍砲改造物品;據了解,高市三民二警分局1個月內查獲70多支穿雲箭,數量甚至超車某縣市1年內查獲的改造槍,且列槍砲績效核分,猶如吃下「大補丸」;穿雲箭之亂,引發刑事積分制度問題,遭質疑淪灌水神器,民眾買「鞭炮」恐背前科。

    穿雲箭因被警方認定具殺傷力,因此涉為違法槍械,查獲每支穿雲箭等同於查獲1把改造槍械,且列入槍砲績效核分,這種疑似「偷換概念」的方式,引發刑事積分制度問題,遭質疑淪灌水神器。

    據了解,南部某縣市去年查獲各式具殺傷力的槍械也才約略100支,但高市三民二警分局配合刑事局偵辦,在1個月內就查獲70多支穿雲箭,數量驚人且大大超車別人1年查獲的改造槍械,猶如吃下核分「大補丸」。

    警方加大查緝穿雲箭且將其視為槍砲罪物品,看似維護社會安全,但知情人士透露,問題在於,警方缺乏對相關法律的公開宣傳,一般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已被視作非法的穿雲箭,恐怕莫名淪為「罪犯」還可能背上前科,也引發爭議。

    基層警透露,警政署重點工作就是打詐、掃黑與肅槍,不過相較之下槍械難抓,如果查獲1支穿雲箭等於1把槍「確實很補」。

    知情人士表示,查獲穿雲箭後需送驗,若初判具殺傷力績效確實等同緝獲1支槍械,但仍要再送刑事局複驗;穿雲箭類似原住民的傳統自製獵槍,雖然幾乎不用改管就可以擊發,因是陸製品且價格低廉,且穩定性不比制式槍枝,殺傷力可能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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