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管教示意圖。本報繪製
情緒控管是必修課!彰化縣一名私立幼兒園丁姓女老師,因被催繳40萬元卡債,竟一時盛怒之下,拿書包砸向一名4歲男童的頭部,導致男童眼瞼及眼部周圍受傷,被依故意傷害兒童罪起訴。彰化地院認為丁女曾有竊盜前科,又未與受害家屬達成和解,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4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內容指出,事發於2024年2月間,丁女擔任該幼兒園的教保員及小班老師,不滿男童找不到書包,竟手持其書包砸向男童頭部、臉部,讓男童左側眼瞼及眼周圍開放性傷口,媽媽見狀後向警方報案,檢方偵結提起公訴。
丁女坦承犯行,但辯稱因為收到40萬元的信用卡催繳通知,情緒沒有控制好,才造成此事,法官審酌丁女因個人債務問題而未能控制情緒,以重量不輕的書包砸向年僅4歲男童,造成傷害,且未能取得家屬諒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