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9/10發生情侶疑似在洗情趣泡泡浴戲水,男方從10樓失足墜樓身亡。民眾提供
太詭異!台中市一名25歲陳姓男子,昨天(9/10)上午自10樓陽台墜落亡,死者女友稱2人在屋內戲水,陳男在陽台看風景不慎墜落。對此,法醫高大成分析,若是有吸毒者做出此舉,還算可以理解,不過他建議3項關鍵追查死因,包括墜落位置、陽台高度、墜落時有無意識。
根據了解,警方發現屋內凌亂不勘,陳男女友下樓後情緒亢奮,因此檢警懷疑是否吸毒,已經要求驗血驗尿,並請法醫抽取檢體送驗。不過最新消息確認,兩人沒有吸毒。
高大成認為,除了是否吸毒外,建議追查的重點,第一,陽台的高度是否有達到130公分?若有,卻說死者是滑倒,可信度不高。若無高於130公分,案件是意外的可能性就提高。
第二,死者倒臥的方向是與大樓呈現水平或垂直?高大成解釋,一般而言,輕生者墜下都會跟大樓呈現垂直,且位置會在距離大樓牆面3.5公尺處;他殺者,墜落方向都會跟大樓呈現水平,且距離大樓牆面超過3.5公尺;意外墜落者,呈現水平或垂直都有可能,但位置大多會緊貼大樓,在2公尺以內。但死者是從10樓墜下,墜地後身體應該會彈起,判斷上容易有誤差。
第三、死者墜落時有無意識?高大成解釋,通常有意識墜樓者,都會用手腳去支撐,導致手腳骨折、臀部受傷;無意識墜樓者,通常都是頭胸部、脊椎受傷。此外,也需要查看骨折處有沒有出血,若無,就得小心是死後才墜樓,他殺可能性就增加。
最後,高大成也透露,死者女友所述2人戲水,全裸可以理解。但一般來說,若輕生墜樓,很少聽說會全裸墜下,有的案件還會特意穿著新衣、新鞋,或是至少穿戴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