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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入獄超綠 妻「探監之旅」與男同房過夜2天

    2024-08-21 11:32 / 作者 林佳鋒
    林姓男子涉嫌侵害配偶權,遭判6萬元精神撫慰金。示意圖,本報繪製
    陳姓男子因案入監,妻子帶家人前往探監兼旅遊,不料,旅途上妻子竟然跟林姓男子同住摩鐵過夜2天,被戴綠帽的陳男憤而提告求償,橋頭地院一審法官審理後,判決林男賠償6萬元精神撫慰金。

    據了解,陳姓男子因案被判刑定讞後,在台東監獄服刑。前年6月1日至4日,陳妻與小孩及被告林男前往墾丁、台東旅遊,並到監獄探視,4天的旅程中,林男與陳妻竟同房2天。

    陳男指出,妻子與林男共處一室,已逾越男女交往關係,侵害他配偶身分法益,讓他飽受精神虐待,對林男提告求償30萬元。

    林男辯稱,他知道女方已婚,前往台東的路途中2人雖然曾經同房住宿,卻未同床,並未發生性關係,陳男的要求於法無據。

    橋頭地院法官認為,林男表明自己是異性戀,男女共同出遊同房,不論有無發生性行為,客觀上已經足以讓人產生不當遐想,加上與未成年子女同住,更容易被誤會是家庭出遊,超過一般社會通念可容忍的範圍,形同取代阿強在家庭中的地位,構成侵害配偶權,審酌兩造職業、收入及學歷等狀況,認為賠償6萬元才合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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